涉嫌受贿 山西北方晋东化工原总经理夫妇受审
2008年02月20日 23: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2月20日电(郭建珍 岳万科 李刚)今日上午,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山西北方晋东化工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单利亚及其妻霍玉萍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
据悉,单利亚,硕士研究生学历,原系山西北方晋东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山西北方晋东科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其妻霍玉萍为该公司职工。二00七年七月三十日,夫妻两人因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刑事拘留,同年八月十三日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霍玉萍于二00七年九月三十日被取保候审。
检察机关经侦查查明:被告人单利亚在二00五至二00七年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被告人霍玉萍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截至二00七年七月二十九日,被告人单利亚夫妇共有银行存款、房产、轿车等家庭财产共计人民币五百七十三万余元,港币两万余元、欧元三千余元、美元三万余元。其中尚有近二百八十余万人民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阳泉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单利亚、霍玉萍的行为均已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告人单利亚、霍玉萍在案发后能主动坦白其犯罪事实,并退还全部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庭审中,公诉机关就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逐一出示了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控、辩双方围绕霍玉萍“罪”与“非罪”的定性问题和部分指控受贿款的性质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法庭审理从上午九点至下午两点长达五个多小时。
山西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完)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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