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改革流于形式
县财政吃紧,老龄化和混岗现象日益严重,为维护稳定,1996年的人事改革最后不了了之
如果超编只是让阜平县财政不堪重负,那么由超编衍生出的另外两个现象则开始侵蚀县行政机关,让其难以正常运作。
财政局副局长甄国平介绍,阜平县大批在编人员已经老龄化,并且混岗现象日益严重,“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出现了有人领工资,却没人干活的局面。”
目前,阜平法院人员的平均年龄是50岁。张明志说,“全院70多人除了领导就是年龄大的,他们现在几乎不接触业务。”
副院长李应智也承认,现在法院老的老,退的退,许多人都不能真正干活了。
1996年,县财政“疲惫不堪”,阜平决定进行人事改革。
由保定市重新定编,县政府将编制指标下发各单位。各单位确定在编人员名单,上报县人事局,剩余人员进行分流。
“但是这次改革只走了个过场,完成了一个形式。”原县人事局局长张丰毅说。
“当时清除混岗的标准并不明确,根本无法执行。那些背后有关系的,单位领导就说可以留;没有关系的被分流了,就整天缠着领导,最后也没走掉。改革后人数不减反增。”人事局一副局长回忆。
除了四处活动,还有些被分流的人到处上访,张丰毅说,当时人事局压力特别大,“最后县领导说,还是维护稳定第一。”
于是,改革变得形式化。最后每个单位上报一份似是而非的在编名单,作为改革的收尾。
而在机关单位里,编制指标没落实到具体个人,对超编现象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张丰毅说,“整个县的人事都是这样,现在依旧如此。”
进入公检法收入有保障
又不能给财政增压,又要进人,70余名自收自支人员被安排进入行政机关,其中约一半进入公检法
1996年阜平县的人事改革失利,庞大的机构并未消肿,压得财政气喘吁吁。张丰毅说,但是,还有一批人不得不分配,有些属专业缺口人才,考虑财政压力,最后就把这批分配进行政机关的人定为自收自支人员。
原县人事局局长张丰毅说,这是“我们县的特色。”
目前全县纯行政机关还有70多名自收自支人员。现阜平县人事局长陈业均说,“法院、公安机关占一半左右。”
当地财政局一位老干部说,公检法原已严重超编,但大家都以为进入公检法就能保障收入,还是千方百计地往里进。
张丰毅说,当时许多人还有这样一种心理,认为国家机关怎么可能自收自支,觉得只是暂时现象,所以即使没有工资也很乐意进入这些机关,等待改变编制的那天到来。
张明志妻子也是这70余名自收自支人员之一,她在公安局下属的看守所工作。和张明志不同的是,妻子每月有1000元工资。
常年跑运输的执行厅执行员张玉堂称,“阜平公安系统的自收自支人员主要靠交警队养着,阜平县地处保定市最西部,紧邻山西繁峙等产煤大县,山西的煤炭运入京城内地大多途经本县,而本县的交警队乱罚款的现象特别严重,每个交警都有罚款任务的。”
阜平法院纪检书记,原县政法委书记郑建林称,为了解决自收自支人员的工资,许多单位千方百计增加收入,客观上催生了许多行政、事业单位的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县领导希望自然“减编”
县委书记孟祥伟说随着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或死亡,加上财政状况的好转,问题就能解决
在近10年中,张明志和其他几名自收自支法院干警多次找法院院长,人事局、财政局、组织部,讨要工资。
副院长李应智说,“我们至少向县委县政府递交了10多次报告。但每一次县政府都没有批准。”
2004年8月,“自收自支”的张海峰辞职。他是阜平法院惟一从重点大学法律本科毕业的干警。
自2005年以来,张明志等10名基层法官多次赴保定市、河北省政府和北京国家信访局反映情况。
“人员超编严重,行政机关出现自收自支,这些都是阜平县特定的历史环境造成的。”县委书记孟祥伟认为,这些人本身都不符合分配政策。
孟祥伟寄希望于自然“减编”。他说随着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或死亡,加上财政状况的好转,问题就能解决,“目前人事制度正趋于正常。”
副院长李应智还希望这些自收自支的“法官”能在今年通过司法考试,成为真正的法官。
“法官”耿璟还是想等下去。“撑了这么多年,毕竟还舍不得这身法官服。”
张明志的想法和耿璟一样。在新年中,他为自己许了一个愿:丢掉自收自支的帽子,安心做自己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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