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噩梦醒来,作为一个有着近四十年党龄的人,我最大的痛苦是被开除了党籍……”
●平级调动,索好玺与书记职务擦肩而过,内心老大不痛快。近一年他几乎就没怎么去新单位上过班。
●“我为企业家服务,他们也要为我服务嘛。这跟‘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是相通相近的。”
曾经担任过9年豫北重镇安阳县政府的副县长、县长、安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局长(正处级)的索好玺与县委书记的职务擦肩而过,之后便在人生观上与真正美好情感和辉煌的事业绝缘。
2008年2月4日,记者在河南省安阳市检察院看到,已经生效的判决书上载明:被告人索好玺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赃款191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索好玺:一九五一年九月十二日出生在河南省汤阴县宜沟镇的一个农民家庭。历任安阳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县长,安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局长。
壹 不够刺激不大过瘾的庭审
2008年2月3日,到河南省出差的旅途中,记者看到了一篇评论电视连续剧《士兵突击》的文章,文中提出这个剧是“一种世界观的胜利”,更有“跟帖”认为是“人生观的胜利”,记者还听到了许多人都在议论剧中那个讲纪律讲奉献讲责任的许三多。
到了河南省安阳市,接触了索好玺案件之后,记者又产生了有关世界观人生观等种种联想。出于工作原因,记者接触党员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案例相对多一些,记者确实感觉到,眼下我们的一些党员干部不讲纪律不讲奉献不讲责任,心里冷漠阴暗,追逐钱权,喜好靡靡之音,少了堂堂正正,在盲目与混乱中,佛魔一念间,便作出了蠢事与坏事,最终堕落成为贪官。
记者从当地检察机关参与办理索好玺受贿案的检察官那里了解到,索好玺受贿一案开庭审理时,由安阳市北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存周、主诉检察官张梅英出庭支持公诉。面对公诉人就57人次一笔笔、一回回受贿、索贿共计236.9万元的指控,索好玺均无异议,当庭认罪;在庭审过程中,索好玺向检察官表示了感谢,感谢办案人员对他的挽救与关怀,并服从审判机关的判决。
原计划两三天的庭审,因为索好玺的配合,不到一天便告结束。
从法庭场面上看,少了一般控辩双方你来我往、唇枪舌剑,也不见被告人习惯性的抵赖、鸣冤和叫屈,似乎显得不够刺激不大过瘾,多少有点出乎人们的预料。安阳市检察院大要案指挥中心主任郭伏锁的一句话点破了迷津:“今天索好玺案件之所以能够顺利开庭审结,应了一句老话,叫做‘功夫在庭外’。”
郭伏锁接着还向记者讲了这样一个细节:
索好玺案件判决生效后,火鼠年春节日渐临近,就在即将投入监狱,接受服刑改造的前夕,索好玺提出要求,想与安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建国见上一面。
在安阳市看守所,索好玺双手向孙建国检察长呈上了工工整整亲笔书写的长达数千言的感言。在索好玺的感言中,他把自己称作“不忠”、“不孝”、“不育(教育子女)”、“不义”的“四不”之人;同时他还感慨万千地写道:“检察机关虽然查处了我,但办案的检察官们在查处过程中,一方面重事实、重证据,另一方面又重感情、重帮教,我从内心里服气。”最后,他痛心疾首地说:“十多年来,我恶魔缠身、鬼魂附体,检察官催醒了我。噩梦醒来,作为一个有着近四十年党龄的人,我最大的痛苦是被开除了党籍……”
贰 脑瓜灵能力强人缘好
踩着台阶成长
1951年9月12日,索好玺出生在精忠报国流芳千古的岳飞家乡——河南省汤阴县一个贫寒的农民家庭。自幼聪颖乖巧的他,上学期间一直是班里的干部。18岁高中毕业后,在县里的供销社当售货员,各方面表现十分优秀,时间不长,便被任命为单位的团支部书记。以此为起点,接下来索好玺的从政之路确实走得一帆风顺。
索好玺曾深情地回忆:“‘文革’后期,恢复共青团工作之后,我当上了单位里第一任团委书记;公社改为乡政府后,我被任命为第一任乡长;然后我担任了汤阴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汤阴县城关镇党委书记;安阳县委常委、副县长、常务副县长、代县长、县长、安阳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后改名安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总之,我是一步不落、踩着台阶一级级成长起来的。党组织对我的培养教育呕心沥血,这是我这样一个农村孩子努力成长的最理想结果。”
看来此言不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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