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定:餐饮单位年夜饭承办超5桌须申报
2008年02月03日 09:51 来源:齐鲁晚报 发表评论
近日,省(注:山东)卫生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卫生部门开展春节期间的餐饮卫生监督专项检查,要求其集中力量对承接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实施全面检查,建立并完善年夜饭的申报制度。
据介绍,省卫生厅为了确保我省春节期间的餐饮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发生,决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春节假期结束,在全省开展春节期间餐饮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其中,对承接年夜饭的餐饮单位的相关检查将是工作的重点,主要是检查餐饮单位是否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是否具备承办年夜饭的接待能力。
省卫生厅要求各地卫生部门集中力量对承接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实施全面检查,认真做好相关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建立并完善年夜饭的申报制度,对辖区内承办5桌以上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实行年夜饭申报登记制度,并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将有关申报事宜及时通知各餐饮单位,从而全面掌握年夜饭的预订情况,各餐饮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加工经营场所,严禁其超能力接待。
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食品卫生问题,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公众健康地进行餐饮消费,并要引导广大消费者预订年夜饭或春节期间外出就餐选择卫生条件好,信誉高,风险低的A、B级餐饮单位。(记者 李文鹏)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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