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砀山高考舞弊案宣判 原县招办主任等5人获刑
2008年02月02日 08:38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发表评论
近日,萧县法院对砀山县高考舞弊案作出一审宣判,包括原砀山县招办主任、副主任在内的5名涉案人员全部获刑。
法院审理查明,原砀山县教育局招生办主任徐云峰、副主任赵桂连,在2006年12月组织砀山县高考报名工作中,违反规定对全县12所中学缺少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不全的1790余名考生擅自放宽报名条件。砀山中学老师崔剑、张辉经手,为社会人员王文贤(另处)办理25名缺证考生(后查均系“高考移民”或“枪手”)以程庄中学的名义报名时,徐云峰、赵桂连明知程庄中学2007年不组织学生参加高考报名,意识到该25人可能是“高考移民”的情况下,经与分管领导魏志玉研究决定,全部予以报名通过,后下发准考证24人,其中23人缺考,1人参加考试被山东大学录取。
砀山县教育局招生办违规报名行为,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多次向省市有关部门举报。2007年高考前,砀山县公安局查获了从合肥某高校赶往砀山参加高考的6名“枪手”,上述已报上名的部分“枪手”、“高考移民”和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闻讯不敢参加考试或被学校扣发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致使2007年砀山县高考开考后出现大面积缺考现象。此事经中央和省级多家新闻媒体曝光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徐、赵二人还先后收取多所学校老师贿赂,其中徐云峰收受贿赂15800元,赵桂连收受贿赂12300元。
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徐云峰有期徒刑1年,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以滥用职权罪判处赵桂连有期徒刑1年,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
徐云峰在案发后,为逃避处罚到多名亲戚、朋友家躲藏。萧县法院同时对3名窝藏徐云峰的被告人汪长岭、汪巧玲、徐云山宣告有罪,并分别判处管制1年。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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