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北京公共场所将实行室内禁烟 并设立检查员

2008年02月01日 15:15 来源:法制晚报 发表评论

  为提高立法的民主性草案的立法背景被公布 为便于公众“吃透”内容市法制办决定—— 

  “禁烟令”征集意见延期11天

  立法必要性:我国已加入《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并已向国际奥委会作出“无烟奥运”承诺

  备受关注的“禁烟规定”,向公众征集意见的截止时间由今天改至2月12日。

  记者今天获悉,有关部门刚刚将“禁烟规定”的立法背景等内容上传至“首都之窗”网站,延长时限是为了让市民“吃透”这些内容。

  1月21日起,有关部门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向市民征求关于《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若干规定(送审稿)》的意见。

  规定首次要求,在体育场馆、健身场所等公共场所的室内、室外,均实施禁烟;对餐厅、宾馆、饭店、旅店等公共场所,实施室内禁烟。

  依据新规定,北京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办公、会议场所及食堂、卫生间、通道、电梯等室内区域也将禁烟。

  规定还首次提出,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设立检查员,劝阻、制止吸烟者。

  公民如在上述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将被处以50元以下罚款。上述场所的所在单位违反规定的,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记者上午获悉,征集意见的截止日期,已由今天改至2月12日。市法制办立法处的工作人员解释说,这是为了与市法制办刚出台的一项制度“同步”。

  为了提高本市行政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增强公众参与程度,市法制办日前决定,除公开征求公众对法规的意见外,还会把相关草案的立法背景等在网站刊登,以便公众“吃透”内容。

  由于“禁烟规定”征集意见伊始,上述制度尚未出台,法制办决定延长该规定的征集意见时间。

  市法制办表示,如公众对“禁烟规定”感兴趣,可登录www.bjfzb.gov.cn/newsite/cazqyj/de-fault.htm查阅详情、提交意见。

  立法背景摘要

  每年10万人死于被动吸烟

  我国是世界烟草生产和消费的第一大国。15岁以上烟民有3.2亿,未成年吸烟者约500万。

  《2007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指出,我国每年死于被动吸烟的人数超过10万。被动吸烟人群中,67%在公共场所。

  兑现“无烟奥运”承诺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确保人们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内或者准室外公共场所免于接触到二手烟草烟雾;必须在室内完全消除吸烟和烟草烟雾;必须通过立法来防止公众接触烟草烟雾。

  我国已加入该公约,并将于2011年1月9日实施。这意味着,我国要在三年内实现禁烟承诺。

  此外,目前中国政府也已向国际奥委会作出了“无烟奥运”的承诺。(法制晚报)(记者王巍)

编辑:朱鹏英】
请 您 评 论                                 查看评论                 进入社区
登录/注册    匿名评论

        
                    本评论观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国新闻网立场。
图片报道 更多>>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每日关注>>更多
【关于我们】-【 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