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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打赢官司却拿不到律师费 律师"讨薪"陷尴尬

2008年01月29日 14:52 来源:浙江在线-温州商报 发表评论

  打赢了官司,成功帮当事人挽回160万元的财产损失,但当律师索要之前协商好的48万元律师费时,当事人却以种种理由拖延支付律师费。虽然收费合同在手,但又不忍立即将当初的委托人一举告上法庭。近日,我市一律师正如何为自己“讨薪”陷入尴尬。

  不少律师有欠“薪”经历

  “我还是希望能通过协商、沟通的方式解决,虽然我很有把握通过司法途径帮自己讨回代理费。”这位律师表示,一个月前,他打赢了一桩官司,帮助当事人成功挽回160万元的财产损失。不料,约定期限过去一个多月,该律师却迟迟拿不到律师费。本来双喜的局面,最后却是一家欢喜一家愁。

  曾被拖欠过“薪水”的律师,显然不只一人。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不少律师都有被拖欠“薪水”的经历,但坚决为自己维权的却不多,个别打官司维权的律师也不愿意透露详情。

  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经济部主任颜贻潘律师分析,这位律师不愿立即通过司法途径为自己维权,可能基于情感上的顾虑。一个大案办下来,律师和当事人差不多都成了朋友,谁也不愿意案件一结束,“朋友”就成“敌人”。不过,京衡律师集团温州事务所主任李求轶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律师一定要为自己维权,2007年上半年,他就打官司成功为自己“讨了薪”。

  有关人士分析原因

  温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温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甘细平表示,出现这种情况不奇怪,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律师收费标准不一。新《律师法》将于6月1日实施,新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也已经执行,但收费新标准尚未出台。在此情况下,大量律师只能依据案子本身进行协议收费,容易引起争议。

  另一方面,公众对律师收费的服务标准和内容不清楚、不理解。很多人以为只有打赢官司才付费。甘细平认为,除风险代理模式外,律师收费就像门诊收费,跟官司输赢没有直接关系。不过,个别律师与当事人在沟通方面,可能也有不妥当之处。

  最主要的一点,甘细平认为,一些选择风险代理模式的当事人,没有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比如一件标的金额为200万元的案件,协商好的律师费是30%,官司一打,赢了,钱一到手,反悔了,当事人舍不得给律师费了。

  甘细平说,浙江省司法厅和物价局有望在年内联合出台新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律师收费将有统一依据。另外,若当事人对律师收费有争议,可以向司法局律管处投诉,也可以向物价局投诉。同时,律师若已履行律师职责,尽了应尽义务而拿不到律师费的,他认为,协商不成就应该通过司法途径为自己维权。 (记者 杨德月)

 

编辑:王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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