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篮球教练”引诱未成年人淫乱被判刑
2008年01月29日 14:49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一男子对外谎称自己是著名学校的教练,以提高实力为诱饵,引诱未成年人淫乱。记者今天获悉,该男子因犯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被昌平法院判缓刑。
2007年4月间,无业人员王某在打篮球时认识了两名中学男生,他谎称自己是一所名牌学校的体育教练,并且在篮协工作,可以帮助这两名学生增加实力并且进入NBA。在骗取两名中学生的信任后,王某把他们带到旅店聚众进行淫乱活动,后被抓获。
在公安机关,王某称自己待业之前在一家公司当保安,后来单位把他开除了,自己觉得工作很努力,因此很想不通。在打篮球时遇到两名学生便产生了不良想法。经鉴定,王某轻度精神发育迟缓。
由于此案涉及个人隐私以及被害人属于未成年人,昌平法院不公开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在法庭上,王某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开庭前,王某与两名中学生就损害赔偿问题调解解决。
法院认为,王某多次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鉴于王某系限制责任能力人,且能自愿认罪,就民事赔偿与被害人达成协议,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该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通讯员 崔亮)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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