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10时许,小谢走进省妇联权益部信访室,工作人员杨爱民接待了她。杨爱民表示,妇联坚决支持她保留诉讼性骚扰者的权利,建议小谢先与对方协调解决,如果不满意,节后可持相关证据和书面材料正式投诉,妇联将提供法律援助。下午,小谢约见了一名律师,准备进一步维护权益。
杨爱民说,每到节假日,妇联就会接到类似的投诉,有的是伴娘受辱,有的是新娘受辱。2004年,曾有一位阎良伴娘被几名男宾抬起来又蹾下去,导致尾骨受伤。
-读者讲述
女友当伴娘遭戏弄
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凌云路派出所民警宋伟表示,在阎良的确有“玩伴娘和伴郎的习惯”,主要是为了热闹。他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小谢也接受了新郎及朋友的道歉。
李小姐在西安南郊一学校做教师,前段时间,一位朋友请她去阎良当伴娘,她答应下来,谁知另一位朋友听到告诫她,在阎良千万别当伴娘。李小姐非常赞成小谢的报警行为:“这是事关人尊严的问题。”阎良的袁先生说,去年年末他参加了一场婚礼,在去酒店的路上,伴娘伴郎被绑在阎良区人民路爱家广场的树上听司仪指挥,如果不听话,就会有铁棍“招呼”,往屁股上打。在西安工作的阎良女子李娟说:“在阎良找伴娘的确很难,我以后就准备从婚庆公司雇一个。”
网友“爱了散了”说,就在小谢受辱那天,他在阎良也参加了一场婚礼,他女朋友就是伴娘,要不是他在旁边发了火,女友不知还会遭受怎样的戏弄,事后两人为此差点分手。网友“就是很低俗”在华商网上留言,说自己不是伴娘,也没有逃过被戏弄的经历。“我前几年也参加过阎良人的婚礼,还不是伴娘,就是在找鞋时多说了句,就被四个小伙子在大庭广众之下,把我举起摔了5次。当天穿的是裙装,全走光了……”(记者 杜鹃)
-读者支招
力挺受辱伴娘维权
对于伴娘小谢的遭遇,不少读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其中不乏当过伴娘的女性现身说法。
市民李建华认为,这种场合尽量不去,如果实在无法避免,伴娘可带上自己的姐妹,一旦发生状况,用手机或相机帮忙取证,以便为维权做好准备。
上过体校的李小姐支招:应当利用身上一切可以利用的东西反抗。譬如发夹,或提前就准备一些尖锐的物件,在这种场合,反抗就是正当防卫。
当过三次伴娘的董小姐说:当伴娘首先身上尽量全副武装,不让别人占到便宜。我在做伴娘时穿了两条裤袜。再就是掌握时机,伺机逃脱。“玩伴娘”通常发生在婚礼开始前的环节,婚礼上大家的注意力更多在新娘身上。婚礼前如果没什么事情,就偷偷藏起来,仪式开始后再现身。
在打入热线的读者中,有4位婚礼司仪。他们认为,司仪队伍中一些人的推波助澜也是恶俗难以避免的原因之一。他们的共同观点是,一个好的司仪应在婚礼中懂得掌控场面。60多岁的郭建中先生用“热闹风趣、喜庆红火、高雅文明、健康幽默”十六个字概括了自己的原则。
宝鸡的吴先生和兴平的孟先生认为,婚礼上“不玩不热闹”,遇到这种情形伴娘忍一下就过去了,报警是“不给新人面子。哪怕是自己的亲人朋友,只要做了伴娘,就要配合”。而持这种观点的无一例外是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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