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尚无(化名)做的这件事情,你可以把他看做是年纪轻自我感觉好头脑发热——案发于2007年,他也不过19岁,刚刚高中毕业,在永嘉县交警大队机动车管理所当协警。 这年一月的某天,有位朋友来托倪尚无,能不能把自己的车辆违章记录“处理一下”。倪尚无还是有点小聪明的。
能进入交警网络系统的都是队里的领导,他想办法搞到了领导的上网账号。至于密码,他反复试验,比如6个8,比如123456,还比如哪位领导的警号,没想到,密码就这样被“破译”了。
登录到公安网道路交通违章处理系统,朋友的违章情况赫然在目,“免罚分”、“免罚款”,只消鼠标一动而已。
在朋友的连声道谢中,倪尚无心中生出些许得意来。他能帮人修改违章记录的消息也不胫而走,上门的、来电的人多了,而且有不少人的要求是罚款可以,能不能不扣点。
而对倪尚无来说,既然都已经进入系统了,把违章记录抹掉,不罚款或者不扣点不都是鼠标动动的事情。那么,既然别人不在乎这个钱,这个钱,是不是可以他拿呢。
协警的收入是有限的,在温州成为富人,倪尚无觉得这也许就是机会。
来托的人多了,不仅仅局限于他们那个县城,倪尚无根据需求的增加,逐步把“业务”开拓到其他区县。“账号”、“密码”是赚钱的两把钥匙。
永嘉县交警大队、乐清市交警大队、温州市交警支队一大队等六位单位领导进入道路交通信息系统的账号和密码,倪尚无一一获得,对于密码,他的手段根据后来判决书上的用词就是“乱试”。
这番跨区域的开拓之后,倪尚无的“业务量”迅猛增长。有时候,连他自己都不好意思起来,于是他有了几个中介人。
倪尚无曾经向一个姓金的人租过好几次车子。这时候,倪尚无就跟金某谈起了生意,大意就是可以帮助金某处理违章车辆,不用交罚款。一来二往,倪就拿帮金某的客户朋友处理违章信息,来冲抵车辆的租车费,半年不到,这一块就是7000多元。而这个小年轻用车也一下子方便了起来。
中介不止金某一个,半年时间,倪尚无“处理”违章记录233次,平均每天要处理一条多。他渐渐形成了一个收费标准,根据各人违章的次数及严重程度有不同定价,也根据收费的不同,对“客户”的违章记录有的是删除,有的是修改。
2007年7月3日,永嘉县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在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系统异常,公安机关在同日立案。当天,倪尚无就被抓获。消息传出后,在国内某知名打击黑客的网站中,倪尚无一案迅速被编入了“业内新闻”。
昨天,永嘉县法院认定,倪尚无的行为属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他一共获利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悉,自从出过倪尚无这档子事后,全省交警系统都引起了重视,各自的网络登陆密码都重新设置过,安全性堪比银行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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