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总经理助理当着情人面强奸女子被判5年
2008年01月23日 11:04 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发表评论
去年11月9日中午,上海某技术学校教师毛某到办公室取材料时,突然听到凄厉的哭喊声,循声望去,发现学校隔壁某大酒店楼梯上蹲着一名头染黄发、颌部青紫、身裹浴巾的女子。这名女子称刚遭人强奸,警方赶到后抓获了仍在酒店的犯罪嫌疑人潘韶东。昨天,静安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潘韶东有期徒刑5年。
现年40岁的潘韶东曾出国工作数年,去年4月他回国后在一家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没过多久便认识了比他小14岁的有夫之妇李微(化名)。由于潘韶东的长相和口才都不错,李微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竟抛下了丈夫与他同居。
去年11月8日晚,潘韶东宴请生意上朋友,让李微带小姐妹桦骅(化名)作陪。
众人酒足饭饱后,又去市中心一家酒吧喝了2瓶洋酒,次日凌晨又到一家KTV喝酒唱歌。一群人疯玩至上午8点才散去。
潘韶东、李微和桦骅来到一家宾馆开房休息,不明就里的桦骅踏进房间没多久,便被潘韶东借着酒性强奸,站在一旁的李微也没有伸出援手。
潘韶东欲再次强奸桦骅时,桦骅提出要上厕所,乘潘韶东和李微不注意,裹着卫生间的大浴巾逃出宾馆呼救,于是发生了文章开头的一幕。(通讯员李鸿光 记者姚克勤 实习生卢俊)
【编辑:王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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