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上有关人士称,全国几十万城管人员大体分为两派:强硬的“鹰派”执法崇拜权力的威力,配备有盔甲、防割手套等精良装备,往往讲话蛮横、行动粗野;而温和的“鸽派”执法则主张亲民、文明执法,堵疏结合以疏为主,教育处罚结合以教育为主,能不罚款就不罚款,为弱势群体想出路谋生路。 (1月21日《检察日报》)
城市管理的目的是提升城市品位、美化城市环境、为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粗暴执法、粗暴管理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踏,打骂管理对象是一种践踏人权的违法行为,“鹰派”城管们就算是身披盔甲、装备精良,也注定会引起市民和管理对象的反感和敌视。事实早就证明,再强硬的“鹰派”城管,也抖不出自己的威风,唬不住普通百姓,管不出良好的秩序。而那些体恤弱势群体的“鸽派”在执法时主张亲民、文明管理,这才有了山东聊城城管被评为“百姓口碑最佳单位”、江苏淮安城管成为全国学习的经验范本。
在此次联席会议上,通过“天门城管打人致死事件”的反思,城管局长们认为,强硬的“鹰派”执法注定是走不通的死胡同,并表示将全面推动亲民、文明、和谐的城管执法队伍新形象建设。这无疑值得肯定。但我们还要看到,“温和”执法仅靠城管局长们“参悟”还远远不够,城管的“鸽”性还有待于制度的保证。
国务院允许设立城管机构的初衷就是开辟综合执法部门,解决多头执法,节约执法成本。应当说,城管执法队伍的成立,对于妥善解决城市发展与城市管理之间存在的矛盾,革除行政管理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和行政执法机构膨胀等弊端,理顺行政管理与执法的关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目前,城管人员的执法并不规范,主要原因在于法律不规范。例如城管执法职能、执法范围、执法手段等不够明确,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城管人员在工作中处罚程度也不一致,处罚方式各不相同,影响了执法的公平和公正。无法可依也不利于对执法人员进行监督,容易出现腐败行为,进而增加城管执法的难度。
在“天门城管打人致死事件”发生后,有评论认为,应该“由全社会在制度上完成对无法无天者的反戈一击,除去城管的尖牙利爪,将其关进制度的笼子。”是的,没有制度的笼子,说不定眼睛一眨,就会“鸽子”变“老鹰”,说不定信誓旦旦要做“鸽派”的人,也会当上“座山雕”。 (文/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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