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8时30分,备受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云南曲靖“1·03”系列拐卖儿童案继续在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来自云贵闽3省的17位被告人法庭受审。
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称:2006年10月5日至2007年1月13日期间,被告人王树华等人先后窜至曲靖市麒麟区、马龙县、宣威市、会泽县、师宗县、陆良县及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贵州省兴义市等地城郊接合部,乘人不备,将正在玩耍的儿童抱上车层层转卖。在近3个月的时间连续作案14起,拐卖儿童15名,最小的不到2岁,最大的刚满7岁,造成至今尚有3位儿童未得解救的严重后果。
庭审预计于今天下午结束。
案情回顾:
光天化日狂徒开车抢儿童
2006年11月的一天正午,艳阳高照,泸西县旧城镇王某夫妇正在地里收包谷,两岁多的儿子在包谷地旁公路边上玩耍。
这时王某发现远处驶来一辆白色面包车,他们谁也没有在意,但面包车驶到他们附近时突然一个急刹车,从车上跳下一男子,迅速抱起孩子又钻回车里,扬长而去。王某夫妇幡然醒悟,孩子是被抢走了!而且是在他们的眼皮底下!这一幕也落入了周围收庄稼的邻居眼里,大家纷纷提着锄头向面包车追去,无奈没法赶上,孩子自此下落不明。
同年12月26日7时许,陆良县中枢镇茶花村的钱某7岁的儿子,在上学途中也被一陌生男子强行抱上白色面包车后失去音讯。
3个月内10余名儿童失踪
陆良县的案情很快报到了曲靖市公安局,局长胡祖俊迅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发现,近3个月内该市辖区内的陆良、麒麟、师宗、会泽、宣威、马龙等地先后发生儿童失踪案件10多起,周边泸西县、贵州省兴义等地也有此类案件发生。警方据此判断,曲靖境内曾有多起拐卖儿童的犯罪案件发生,曲靖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紧急行动。
经进一步查证,在陆良县发生的儿童失踪案中,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是一辆车顶带货架的白色微型面包车。2007年1月13日,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树华、潘林强、念路仙等3人,解救了1名从宣威市西泽乡抢来的男童。随后在贵州兴义市普安县抓获犯罪嫌疑人柳启翠、周德秀、孙艳,并解救了1名男童。接着又在师宗县抓获犯罪嫌疑人王云美。同年1月19日,在普安县抓获犯罪嫌疑人邓柏富、周家芬夫妇。
行程万里解救男童
2007年1月24日晚,20名民警奔赴福建追击余犯、解救被拐卖儿童。同时,派出3个小组连夜深入师宗县和贵州省威舍县抓捕余犯,继续寻找被拐卖儿童。民警在泉州成立了指挥部,6个小组分赴三明、泉州、龙岩3个市,解救了8名被拐卖儿童。抓获介绍买卖儿童的犯罪嫌疑人郭永仕、吴清远。
曲靖警方历经40余天,行程上万里,辗转云贵闽3省6州市23个县200余个乡镇,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解救被拐卖儿童12名。摧毁了一个集盗抢、诱骗、接应、运送、贩卖一条龙的特大拐卖儿童犯罪团伙,铲除了一大社会毒瘤,维护了社会稳定。
编后:拐卖儿童案件为何屡禁不止
近年来,全国各地警方打拐的力度一年比一年大,先后破获了不少大案要案。可为什么拐卖儿童的犯罪活动却屡打不绝?究其原因有这么几个问题:
1、有买方市场是主因。由于受封建传统观念影响,一些人置道德和法律而不顾,高价收买儿童以延续香火,这为人贩子拐卖儿童提供了市场。
2、高额利润是诱因。案件中被拐卖儿童的出生地经济落后贫困,而拐入地社会经济相对发达富裕,拐卖一个儿童或婴幼儿可获得上千元的收入,特别是拐卖男婴所获得的利润更高。
3、作案易得手,不易被揭发。拐卖儿童易得手,即便日后儿童被解救也无检举揭发能力,无法指认罪犯和提供证据,从而使犯罪分子逃避了打击。
4、父母监护不力。人贩子或拐卖团伙之所以把拐骗儿童的目标定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城郊结合部,一是因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人口素质不高,人们的防范意识差,拐骗儿童容易得手。二是城郊结合部外来人口多,他们每天早出晚归忙于生计,很少有时间在家管孩子,加上治安环境差,这就给人贩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三是儿童(特别是婴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差,无法对抗自身遭到的侵害,只能任由犯罪分子摆布。
5、打击不力宣传不够。打击处理人贩子和买主缺乏力度和声势,特别是取缔买方市场方面缺乏有效手段和严密管理措施。同时在司法实践中,法、检、公在认定和处理被拐卖儿童犯罪时容易出现执法各异现象,使这类犯罪分子得不到及时应有的惩处。
6、公安警力和经费不足,困扰和影响职能发挥。这种问题的存在致使大量儿童失踪案件线索不能及时查证,一批被拐卖儿童得不到及时解救,有些犯罪分子仍逍遥法外。如曲靖市侦破的“1·03”系列拐卖儿童案件,解救12名儿童,耗资多达50余万元,据警方估算,解救一名被拐儿童,平均办案经费需4万到8万元左右,还要动用大批的警力。
收买者成为打击盲点。在现实的打拐行动中,对人贩子的处罚都比较严厉,但对收买者则处罚较轻或者处罚较少。正是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造成了“买方市场”的需求旺盛。(作者:屈轩、区倚/文 魏磊、张艳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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