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严肃处理民工讨薪被砍手事件
南京建筑市场将永久驱逐中建五局
即便是中建五局的其他分公司,也将一律不许在南京接工程
全力抓捕犯罪嫌疑人,限时发放所拖欠的民工工资,中建五局今后将被永久“清除”出南京建筑市场。昨日,南京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在严肃处理“民工被砍手”事件后,要求各个区县和政府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确保在南京打工的民工都能拿到工资回家过年。
【处理意见】
限时发放所拖欠的民工工资
“民工被砍手”事件发生后,溧水县委、县政府责成各职能部门和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中建五局江苏分公司、民工代表等召开紧急会议,要求中建五局对被砍的民工尽最大的努力进行治疗,要求建设单位和中建五局拿出切实可行的民工工资兑付方案。据了解,此次涉及的拖欠民工工资总额为1000万元,涉及的民工人数为2000人。
1月17日上午,南京市建委、建工局、劳动局派人到溧水,召集各方举行会议后作出了以下三点决定:1、责成溧水县稳定办继续牵头处理事件善后,做好社会稳定工作。2、中建五局江苏分公司用于发放民工工资的1000万元(涉及2000名民工)务必于1月20日到账,并于1月25日前将工资发放到位,尽快将民工遣送回乡。3、中建五局江苏分公司继续做好伤者的治疗配合工作,做好工地现场民工的思想工作,防止再次发生过激事件。
在昨天召开的市政府紧急会议上,市清欠办表示,截至目前已经完成319万元的工资发放,并为拿到工资的民工购买了返乡的火车票。对于没有能够买到火车票的民工,中建五局承诺安排车辆将这些民工送返回乡。
中建五局今后将不能在宁接活
“中建五局将被清除出南京市场。”在昨天的紧急会议上,南京市建工局局长贾德裕告诉记者,南京市已经和各相关方面做过沟通。对于“民工被砍手”事件,中建五局江苏分公司在这件事情当中采取恶劣的暴力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该市建工局将从市场管理角度给予严肃处理,将中建五局坚决清除出南京市场。贾德裕表示,除去在建的建筑工程,今后新招标的建筑工程,将一律对“中建五局”这四个字关紧大门,即便是中建五局的其他分公司,也一律不允许在南京承接建设工程。
据了解,2006年江苏省向38家犯有劣迹的建筑公司,开出了“驱逐令”;南京市对15家建筑公司开出了“驱逐令”。这些被驱逐的公司,今后都将不能在江苏省或者南京市范围内承接任何建筑工程。
【部门表态】
各区县拉网清查建筑工地
在昨天的紧急会议上,南京市各区县、各职能部门都分别作了年底清欠工作汇报。各区县表示,从2007年10月份起,他们就开始逐个检查建筑工地,对各个建筑工地上的民工工资方法情况进行摸底了解。到目前为止,其他各区县内的民工工资纠纷,都只有零星事件发生。南京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从保护农民工利益出发,及时做好情报收集和反馈工作。南京市劳动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协助各部门,做好24小时清欠工作值班。
南京市副市长陆冰在会议上表示,各区县要以辖区为单位,做好拉网检查;各职能部门要在管辖条口内,将责任落实到位;已经决定的处置决定,也一定要落实到位。各区县各部门要尽全力,确保在南京打工的所有农民工,都能拿到工资回家过年。
考虑动用民工工资保障金兑付
由于民工工资纠纷事件一般发生在春节前后两周左右的时间里,因此到目前为止,尚无法确定2007年度民工工资纠纷发生的程度。但是从2006年度的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数量来看,该年纠纷事件数量只有2005年的30%,下降幅度非常明显。南京市清欠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从2006年5月1日实施《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以来,南京市要求各施工企业按资质级别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最高的缴纳额度达到100万元,最低的也有10万元。一旦发生工资纠纷,南京市将动用这些保障金来代为发放民工工资。现在南京市已经拥有民工工资保障金2.47亿元,今年仅动用了很少的一部分。
该市建工局局长贾德裕告诉记者,对存在问题的民工工资纠纷事件,如果经过协调不能解决的,该市建工局将动用民工工资保障金来保障兑付。
【事件思考】
建筑分包管理呼吁处罚权
从实施一年半的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效果来看,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已经得到了明显改善,为什么仍然还存在“南京民工被砍手”这样的纠纷?清欠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溧水县发生的恶性事件,和劳务分包和工程分包存在一定关系。据介绍,很多挂靠在建筑公司旗下的中等规模“包工头”,在向上承接工程的时候,一般是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但是极少按规定去建工局备案;在向下分包工程的时候,偶尔和小规模的“包工头”签订合同,基本上都只是口头约定,合同都不签,更别提去备案了。
对于建筑工程市场内的违规分包问题,建工局相关人士表示,建筑行业劳动力密集,行业门槛低,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包工头”在建筑行业里历史悠久,他们的存在是和这个行业现状直接联系的。尽管南京市早在2004年就制订出台了工程分包管理办法,不过由于建筑市场面广量大,市场弊病沉疴已久,加上南京市实施的管理办法多为禁止性规定,而缺乏处罚规定,所以欠薪事件频发。南京市建工局局长贾德裕表示,他们希望南京市人大能够对2004年出台的《南京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授予职能部门处罚的权力。 (记者 朱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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