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协委员:富人超生拟按实际收入确定罚金
2008年01月21日 10:19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表评论
市政协委员、市人口计生委主任邓行舟表示———
针对有部分委员提出的“应该充分重视对富人超生问题”的建议,市政协委员、北京市人口计生委主任邓行舟表示,名人富人超生政策正在制定中,今年会出台相关政策。处罚金额可能按实际收入征收社会抚养费,超生记录会进入银行征信系统,今后在银行贷款会受影响。
“北京的超生人群主要是名人、富人和流动人口”,邓行舟表示,首先,北京将加大对名人富人超生的处罚力度,超生处罚金额拟按实际收入征收社会抚养费。第二,超生记录将会进入银行征信系统,富人超生在银行贷款可能会受到影响。第三,今后党员、干部超生要向组织部门备案,除征收社会抚养费以外,还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他透露,“什么是名人、什么是富人也有待进一步确定,从收入上来说要比一般员工、群众高得多,具体的处罚政策还在进一步研究制定。”
据了解,北京现行的超生处罚政策是:对违规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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