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大代表建议禁用塑料购物袋根绝"白色污染"
2008年01月21日 09:09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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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广州一家具商场的塑料袋明码标价,收取费用的广告。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指出,从6月1日开始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的塑料购物袋。 中新社发 谭允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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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随时可见的塑料袋如今已经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尽管今年6月1日起,商品零售场所将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人大代表仍持怀疑态度,“超市一个塑料袋卖两毛、三毛,绝大部分顾客还是会选择使用,起不到保护环境的效果。”昨日,来自广州的省人大代表赵广军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在我省禁止使用塑料购物袋的建议》。中山、河源、湛江等地的多位省人大代表也纷纷表示支持禁止使用塑料购物袋。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自2008年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如果超市一个塑料袋卖两毛、三毛,成本不高,大家也不会在乎这点小钱,绝大部分顾客还是会选择使用,起不到保护环境的效果,也不能制止污染。”省人大代表朱列玉表示,可以考虑生产一批做工精美的布袋或者其他替代品,“一个卖50元,甚至100元,既好看又可以重复使用,而且价格高,人们也不会随便乱扔。”
赵广军也建议,市民可以根据喜好,重拎布袋子、菜篮子,或者使用环保可重复使用的购物袋。环保部门可以向市民免费发放环保型的纯棉布袋子,超市、商场也可以向消费者赠送。甚至可以敞开回收重复使用菜篮子或者布袋的渠道,对于完好无损的,洗净后仍可回到市场。(记者 潘勤毅、刘旦、文远竹、任珊珊、刘文亮、赖伟行)
【编辑:王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