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午9时,六枝特区(注:贵州省六盘水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已被清退两月有余的劳务工张双,与原用人单位六枝特区邮政局代表曹建新、杨荣两位部门主任分别坐在该庭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席上。
据介绍,自1994年12月28日,张双开始了在六枝特区邮政局长达13年的储蓄员职业生涯。通过自身努力,张双成为全单位第一个自费学习专科文凭的劳务工,且连续被评为先进生产者。记者了解到,2007年11月5日上午,平寨邮政支局营业员张双离席到另一柜台让营业员叶芬为自己办理取款业务,离柜时间长达7分钟,且离柜时未严格执行签退制度……严重违反三十三条禁令第七条“严禁离柜不签退及现金、重要空白凭证、个人名章未上锁”之规定,六枝特区邮政局于11月12日“清退”了张双,并于次月7日解除了张双的劳动合同关系。
张双哭了,因为她是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第11个月被解聘的。据张双称,13年来,用人单位六枝特区邮政局并未按照相关规定足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等。同时,张双认为,当天,她离席是因为身处柜台旁侧,在视线范围内操作其他业务,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单位作出的“清退”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过于严重。张双在向邮政局负责人口头提出复职要求被拒后,向六枝劳动仲裁委提出了仲裁申请,请求仲裁庭裁决六枝邮政局补缴1994年以来的社会保险费,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济补偿等。
答辩过程中,被申请方辩护律师提出:张双被清退系未遵守省公司整改规定,触犯《贵州金融内控管理三十三条禁令》“高压线”所致,且六枝特区邮政局是企业而非法人,人事任免权限在市邮政局,六枝邮政局仅仅是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并非开除张双,故而“张双告错了对象”;而张双的劳动合同是从2007年才签订的,因此拒绝赔付张提出的经济补偿。
据悉,六枝特区仲裁委将择期宣布仲裁结果。(记者 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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