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篮球队员冒充香港俱乐部主席伙同妻子骗7人
2008年01月16日 18:33 来源:大连新闻网-新商报 发表评论
昨日记者获悉,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件,退役篮球队员冒充篮球俱乐部主席,与妻子二人合计诈骗金额达60余万元。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告人李刚原来是篮球运动员,曾经在辽宁队和八一队打过球,自称在篮球圈小有名气。1998年李刚退役,在一家企业工作,2001年下岗后在一家洗浴中心做服务员,并结识了刘霞,两人登记结婚。2003年,李刚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一名香港人,他把李刚介绍到香港、澳门打带有赌博性质的野球。
2005年,李刚开始在澳门参与赌博,第一次,他用300元赚了42万元。意外的收获让他觉得赌博钱来的太容易了,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把精力都投入到赌博方面,先后输掉了100余万元。即使这样,李刚还不罢手,到了举债赌博的地步。还不上钱,李刚就想到骗钱。
2006年11月至2007年1月间,被告人李刚虚构了“自己是香港长江集团下设的一个篮球俱乐部主席,准备在大连挑选好的篮球苗子到香港打球,月薪2万余元,包吃、住还可以上学,以及介绍他人去当教练,薪水60余万元”等谎言,并让自己的妻子冒充香港集团总裁秘书,以财务总监身份参加宴请,取得被害人信任,以疏通关系、办理手续用款为由,先后骗取7个被害人钱财,合计609900元。
法院认为,李刚、刘霞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已构成诈骗罪,应予处罚。被告人李刚、刘霞系共同犯罪,李刚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刘霞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可以减轻处罚。法院判决:被告人李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200000元。被告人刘霞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0元。(记者 单淼)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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