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5名男子以拍宣传片为名在江西骗财被判刑
2008年01月16日 17:10 来源:大江网-新法制报 发表评论
5名河南人以虚构的单位并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疯狂骗取他人财物,1月14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犯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范顺杰、黄哪托、杨现民、刘付群、张耀红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至4年。
2007年3月至4月,范顺杰等5人从河南窜至南昌市,冒充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投资公司的相关领导。同年3月20日中午,几人以江中集团要拍企业宣传片为名,骗得广州艺美亚广告公司王某和黄某某商场购物券10000元。当日晚上,几人又骗得上海老风车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刘某两条价值17451元的金项链及某商场购物券5000元。 (吴云、邓文辉、记者刘太金)
【编辑:王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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