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景山区一领导之子遛狗时殴打妇女被刑拘
2008年01月16日 10:40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表评论
《因狗起争执狗主人动手打妇女》追踪———
本报(注:北京青年报)去年12月1日A8版曾经报道了石景山某领导之子在遛狗时殴打一妇女之事。在事隔一月以后,前天,该案已被八角派出所侦破。昨天,据民警称,石景山某领导之子因伤人将被刑事拘留昨天晚上7点30分左右,受害人赵女士在家中给八角派出所打电话询问犯罪嫌疑人、石景山某领导之子的处理结果。民警答复她嫌疑人将会被刑拘,但具体刑拘情况由石景山公安分局负责,派出所并不了解。
据赵女士说她前天接到民警电话后到八角派出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指认,派出所随后向她发放了破案告知书。记者看到破案告知书上写着:“赵某(此处隐去受害人姓名)被伤害一案……我局经过侦查,已破获该案。”告知书上写的时间为2008年1月14日,并盖有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的印章。赵女士说,她前天在派出所里看到了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书上按手印,并被警方带走。
同时,记者在北京朝阳医院京西分院给赵女士出具的出院诊断书上看到,赵女士的伤情为“胸部闭合性损伤,肋骨骨折(左8、10肋,右12肋);胸壁软组织挫伤”。目前赵女士还处于休养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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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29日,在杨庄北区18号楼楼下,赵女士与一遛狗男子起争执,被石景山区某领导的儿子打伤。事发后,石景山警方介入调查,该领导11月30日晚向记者表示其子已经成人,所作所为与己无关,他不会袒护自己的孩子。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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