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条《流浪作家网上求救:昨被城管暴打致重伤》的帖子在网上热传,在最近城管频出新闻的背景下,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关注和议论。作者自称在昆明摆地摊卖书时被城管人员暴打。
昨日,当地城管局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城管执法并无不妥,流浪作家“暴力抗法”。
流浪作家已出院
流浪作家在帖中称自己是陕西偏关县人,真名贾晋蜀,近两年来,一直流浪于全国各地摆地摊出售自己的文学作品。“1月13日下午,我在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小西门旁边的巷子里卖书,被七八个城管当场暴打一顿,又被强行塞上车,在车里又被暴打了一顿,城管又将车开到北二环路加油站附近的一座小山上,把我拖下车,七八个人上来又是一顿暴打。后我打了两次110,皆无果。又打120急救中心,被送往云南省同仁新华医院。嘴被打了三个窟窿,缝了三针,背、肩、胸部、胳膊、头部均受重伤。”
在帖中,贾晋蜀甚至激烈地宣称自己人身安全没保障,“特紧急求救!”
帖子引发很大反响,许多网友都批评城管的行为。
昨日,记者致电贾晋蜀当天去过的云南同仁新华医院急诊科,值班人员称,医院确实于13日接到过一位名叫贾晋蜀的患者,当时急诊科给他做了一些清创缝合,并输了液,但后来相关病历都交给了他本人,他已经离开医院。
城管:作家咬人不得已还手
昨晚,昆明市五华区城管局副局长兼大队长付军接受本报记者时给出了事件描述的另一个版本。
付军称五华区华山办事处监察中队城管队员1月11日曾发现贾晋蜀“违规占道经营”,1月13日该中队队员又在巡查中发现贾晋蜀在同一个地方摆摊,城管称其屡次占道经营,所以进行取缔,“贾晋蜀上前就朝着其中一名队员鼻子上一拳,我们队员当时就是鼻血直流,一甩手他又给另一名队员嘴上一拳,”付军称,“贾的行为已经是暴力抗法,所以按照程序,5个队员将贾移交派出所,贾大喊大叫,拒绝配合队员执法,因是周末,该地段人流量很大,贾的行为吸引了许多路人,引起了一定程度的交通混乱,我们队员只能把贾带离现场。”
“才将他带上车时,他就咬着一名队员的大拇指不放,出于本能反应,我们队员打了他的嘴一下,贾才松口,大拇指这才保住,由于贾在车上一直跟我们队员认错,并承认自己占道经营,队员就将他放了,将其190多本书还给了他,由于队员的手指受伤,事发后,参加执法的五名队员中三名挂彩,事件很严重,几名队员也向翠湖派出所报了案。”
“面对暴力抗法不能任人打”
“网上帖子的许多事实和言语完全就是对城管、公安部门进行攻击,目前针对此事,五华区城管局已经成立了由区纪委牵头的调查组,对此事件进行全面调查,从现在掌握的情况来看,此事件冲突的原因首先是贾的暴力抗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一旦发生暴力抗法事件,我们的中队队员有权制止其暴力抗法行为,并将其移送公关机关处理,我们的五名中队队员在执法过程中没有问题,我们会继续调查此事,如果我们的队员在执法中真的有违规行为,我们会依纪严肃处理,但对于贾晋蜀本人利用互联网对政府部门作攻击的行为,我们也将用法律手段解决此事。”
“占道经营的小贩是人,城管执法人员也是人。在行政执法中,当暴力抗法事件发生时,城管执法人员难道要任人打么?我们也会有一定的正当防卫行为。”付军说。
新闻背景
“不要再驱赶我了”
贾晋蜀,25岁,自称青年流浪艺术家,与朋友段卫洲一起周游中国各大城市,出售自己的作品。一边行走一边养活自己,一边坚持文学写作,进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褡裢书兜,走遍天下”的旅程。他们的作品大都没有刊号,是他们自费印刷的。
去年4月在重庆流浪卖书时,他写过一封《致城管员及大学学校管校管理员、保安、警察同志公开信!》:
“我清清楚楚地明白,我这样摆摊是不对的,不符合目前我们国家的一些城市管理的规定,但是,为了生计,我还是摆摊了(尽管我还是尽量找一些城管不管的地方,尽量避免打扰您们,避免给您们的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为我要做(想做)一个艺术家———抒情诗人和小说家。”
“为了伟大、神圣和心爱的文学艺术,在此,我宁愿放下作为一个文化人或者准艺术家(就允许我这么说吧!)的、人的尊严,向您们求情,请求您们理解、宽容一下我,不要再驱赶、吓唬我和没收我的书(自己写的书)了。这不但是对我的宽容或帮助,而且,人们将会发现,这更是对我们祖国、我们民族,乃至整个人类都是有益处的。” (记者 虞静 实习生 吴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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