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郁知非与车王舒马赫在一起。 中新社发 潘索菲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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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郁知非与车王舒马赫在一起。 中新社发 潘索菲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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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主要争议集中在一审法院认定的“郁知非享有不超过80万元福利分房标准”
据《财经》记者陈中小路报道,上海足球名人郁知非已通过律师正式向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芜湖中院)递交了上诉状。二审将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目前法院方面还没有给出明确的二审开庭时间。
这位卷入了上海社保案的“中国F1教父”、“足球大佬”于2008年1月3日被芜湖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款30万元。法院认定郁知非犯侵占罪,涉及金额105万元,具有自首情节,遂减轻处罚。
《财经》从有关部门获得的上诉状显示,郁知非认为一审的几处关键事实“证据不足、存在明显错误”。其中,最主要争议集中在一审法院认定的“郁知非享有不超过80万元福利分房标准”。
“自己并不知道存在这一标准。”郁知非在上诉状中表示,这一说法仅仅来源于申花集团当年一位分房小组成员回忆的十年前某次会议上黄浦区领导的讲话,至于这次会议的时间、参与人员、会议记录等其他资料,公诉机关未予提供任何证据。而其律师在向有关分房小组成员调查时,对方也仅表示,80万元的标准不是强制性标准。
郁知非还称,最初黄浦区政府实际分配给他的住房,房价就远不止80万元。而且,其还强调自己购房时曾向黄浦区有关领导汇报,并获得同意,而该领导当时并未提及存在80万元标准一事,而在该领导的证词中,只模糊提到郁知非应按照党政机关“正职”享受福利分房,未有指明是否是80万元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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