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男子受雇上演"跳楼秀"被行政拘留10天
2008年01月13日 11:10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不要再问了,我什么也不说,要是你们报道出去我还怎么有脸见我的老乡啊。”昨日下午,梁某某在广州市荔湾区拘留所里说。
前日,他以300元的价格受人雇请,爬上南方大厦顶楼上演讨债跳楼“秀”,导致沿江西路大塞车一个多小时。为此,荔湾警方依照《治安管理法》有关规定对梁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理。据了解,雇请梁某某的公司几日前曾雇几位爱滋病人上门闹事近10个小时。(记者王鹤 通讯员谭伟忠)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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