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丰城否认实施“株连拆迁” 承认宣传欠妥
2008年01月12日 05:18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昨日,江西省丰城市对媒体“株连拆迁”报道作出回应,称该拆迁政策和补偿有据可依,而所谓“株连”只是个别单位在宣传解释过程中出现“欠妥行为”。
丰城回应“株连拆迁”报道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在江西省丰城市旧城改造拆迁中,许多与被拆迁人有亲属关系的公职人员被告知: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说服其亲属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否则将被采取组织措施。”此后,在拆迁补偿与市场价格悬殊的拆迁中,有人被停职,有人被威胁停发工资,连一些低保户都被告知,如不配合将被停发最低生活保障。
昨日,丰城市向媒体发布《关于丰城市老城区拆迁改造情况汇报》,从拆迁政策、补偿安置、拆迁行为等三个方面阐述当地老城改造拆迁工程的性质。
承认个别单位有欠妥宣传
丰城市称此次拆迁改造的五个地段,属于公益性拆迁改造。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五个拆迁项目均取得了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拆迁许可证。
在备受质疑的补偿安置标准上,丰城市表示,该标准是经二级资质房地产评估机构的现场评估报告确定的。“绝大多数被拆迁人都能接受”。
丰城市承认“有个别单位在宣传解释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欠妥的行为”。不过,汇报函上称,到目前为止,在已签订协议和没有签订协议的被拆迁人中,没有一起因拆迁而受到停职、停薪、调离工作岗位或其他组织处分的现象。(记者崔木杨)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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