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国土局长受贿获刑 被"一瓶路易十三放倒"
2008年01月11日 17:16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一瓶路易十三放倒了一名国土局局长”,近来,一个官员受贿的故事在羊城坊间广为流传。受贿的局长叫毛邦雄,曾任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越秀分局局长。日前,他被越秀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据悉,2007年2月,广州市检察院有关部门接到举报,称毛邦雄“收受了一瓶路易十三”。检察官们随后找到举报人,问他是怎么知道的。“我跟一个大老板的马仔一起吃饭,这家伙喝多了跟我说,他的老板曾经让他送过一瓶路易十三给毛邦雄。”
实际上,官员收了一瓶酒,本不算什么大事。但由于举报人是具名举报,这让检察官们不敢马虎。事情再查下去,检察官们发现,那老板原来在广州生意做得很大,但早已移居泰国,根本不在国内,而且已经多年没有回来过,无从查找。
事情陷入焦灼。检察官们开始传讯那名马仔,马仔随后将自己知道的事情和盘托出:毛邦雄从1997年到2007年共计收受贿赂近20万元,并在市政建设上不经招标就把工程承包给行贿者,甚至以很低的价格把廉租房租给行贿者,然后行贿者再以市场价格出租房屋牟利。通过艰难取证,这些内容中的很大一部分都被查证属实。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毛邦雄于1997年至2005年间,分别非法收受广州越秀市政工程公司第一分公司经理郑××人民币6万元、美金6000元;广州市华隆兆业投资发展公司总裁助理王××人民币5万元、美金3000元。法院认定毛邦雄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并作出如上判决。
然而,让人颇“不能理解”的是,毛邦雄的违法行为前后持续了10年之久。在此10年间,他的爱人一直在越秀区环保局当一名环卫工人,从未变动。
“作为一名国土局长,帮自己的老婆找个好工作本不是什么难事”,坊间如是说。 (记者 鲁钇山、实习生黄顺宁)
【编辑:王小超】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