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房屋三年未住欠千元电费 郑州市民状告供电公司

2008年01月11日 16:14 来源:中原网-郑州晚报 发表评论

  市民常先生最近很郁闷,2007年11月份回家,发现电表没了,多了张“窃电通知单”,欠下几千元电费。“3年没住人,怎么会用电?”常先生很意外,窃就是偷,“窃电”的字眼让他感觉受到了侮辱,于是他把郑州市供电公司西区分局告上法庭。因供电公司西区分局不具备法人资格,起诉被驳回。昨日,常先生表示,将把市供电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自己恢复名誉,并赔偿经济损失。

  “家里没住人,电费3800元”

  据市民常先生介绍,他在二七区某小区有一套房子,2004年11月份以前,都是按时交纳电费,不存在拖欠电费的事。2004年11月份,因照顾患病的母亲,他搬到建新街母亲处居住。母亲去世后,2007年11月,常先生和哥哥想搬回原住处时,却发现家里有了变化。

  “电表没了,多了份窃电通知书。”常先生说,回家后发现电表被拆除,门上还贴着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上写“故意破坏供电企业计量装置用电(大盖无铅封)”,要求2007年6月7日之前交清电费,该通知的日期也是2007年6月7日,“无论如何也无法于6月7日之前交清”。常先生去市供电公司西区分局反映,起初被要求交纳9600元(电费及罚款),后被要求交清电费3800元即可供电。

  常先生说,家里没电只好在外租房,自己还顶个“窃电”的名,觉得很冤枉。2007年11月16日,常先生把市供电公司西区分局告上法庭,但由于市供电公司西区分局不具备法人资格,起诉被驳回。昨日,常先生表示,将把市供电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礼道歉,并恢复名誉,立即恢复供电,赔偿1万元经济损失。

  市民是否盗电,只有司法机关才能判定

  昨日下午,记者与市供电公司西区分局取得联系,该分局负责营业咨询的陈姓女工作人员给记者答复:“此事正在处理,不方便接受采访。”

  市供电公司是否有权判定市民窃电?金色阳光律师事务所高健律师说,市民是否偷窃,只有司法机关才能判定,供电部门不能拿电力部门内部的条款来对市民的行为进行法律上的定性。

  高健说,该律师事务所也经常接到市民的委托,要求状告市供电公司因下发窃电通知单引起的纠纷,但大多和解。高律师认为,市供电公司若发现市民盗电,可向公安部门报案,不能私自卸下电表自行解决。除偷电外,没人住的家庭电表仍转,也有可能是电表出现故障,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供电部门与市民或第三方,一同去权威部门作鉴定。

编辑:王小超】
请 您 评 论                                 查看评论                 进入社区
登录/注册    匿名评论

        
                    本评论观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国新闻网立场。
图片报道 更多>>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日关注>>更多
【关于我们】-【 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