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纪念日”并非对症下药
2008年01月11日 08:52 来源:北京晨报 发表评论
针对洛阳烈士墓被夷为平地、烈士陵让位商业墓地的报道,民政部官员做出了回应,并透露民政部正在调研论证,争取设立“烈士纪念日”,推动烈士纪念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民政部的这一设想无疑值得肯定,也希望能够迅速得以实施。
不过,导致一些烈士陵园频惹事端的根源——资金窘迫的现实,并不会因一个节日的设立迎刃而解。
长期以来,在经济浪潮席卷之下,烈士陵园的处境显得格外尴尬。并不充裕的经费、管理者对经济利益的企图,使得各地烈士陵园屡屡上演令人痛心的闹剧,比如有的烈士陵园变成饲养场,更有甚者,竟然允许艳舞表演粉墨登场。烈士陵园肩负着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职责,不过在很多时候,诸如此类的公益性事业又处于社会视线之外,日子很是寒酸。为了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民政部曾提出在坚持主题功能的前提下,开展经营创收活动,走“以副补园”的道路。现在看来,这样的提法有所疏漏,首先,开了“经营创收”的口子,纵使是再“高尚”的商业行为一旦进入陵园,必然会对陵园的庄严肃穆感产生影响;其次,如何去把握“副业”的道德尺度恐怕也成问题,毕竟,缺少相同的价值观就必然有不同的道德底线,如果这底线一律由各地陵园管理者自行掌握,难免会有底线低者做出有违公序良俗与大众情感的“经营举措”来。
“烈士纪念日”理应设立,通过爱国主义教育培养人民对烈士应有的尊重,也给予烈士们应有的荣耀与尊严,但承载上述功能的烈士安息之地,难道还要再艰难度日吗?在理解有关部门囊中羞涩的苦衷之余,我们也有所怀疑:难道真的连保护先驱安息之地的钱都拿不出来吗?特别是看到那些奢华的楼堂馆所的时候……
文/里工
【编辑:王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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