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公安厅指令,由万宁市公安局办理的东方市八所镇林军、郑永武等人开设大型赌场聚众赌博案件,日前由万宁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该赌场老板林军和3名“看场”人员分别被法院判处管制等刑罚。1月3日,万宁公安局向省公安厅汇报了该案的办理情况。
公安厅指令异地民警打击
2007年5月下旬起,林军等人在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东侧的一家民宅三楼上开设赌场,以编码1-24号的彩球和2个红蓝彩球,以摇奖的方式聚众进行赌博。当地的部分居民沉迷于彩球赌博,输掉不少钱,闹得家庭不和,夫妻反目。
省公安厅决定对该赌场进行打击。为了做到万无一失,省公安厅指令异地的万宁市公安局办理此起赌博案件。万宁市委常委、公安局长符平指派分管治安的副局长吴毓波带领10多名民警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经查,该赌场是从2007年5月27日起开始营业。赌场老板为林军和孙波(另案处理),由郑永武、李道武和汤荣福负责“看场”和对该赌场进行管理。
警方抓获涉赌者61人
2007年7月24日零时许,当公安干警来到赌场楼下时,由于大门紧闭,东方市边防支队的10名身着便装的民警想扮成赌徒混进赌场,但被戒备心强的看场子人员挡了出来。民警只好采取强攻的办法。东方市边防支队指派两名民警翻墙入院内打开大门,并率先冲向赌场的三楼,其余民警也紧随其后冲进赌场。警方当场抓获参赌人员和为赌场服务的人员共61人,其中有赌场老板林军、“看场”人员郑永武、李道武和汤荣福,赌场的服务人员20人,参赌人员37人,缴获人民币100374元等。
经鉴定,该赌场自经营起至被查获时,期间盈利金额人民币974090元。
老板和看场人员被判刑
2007年8月29日,林军、郑永武、李道武和汤荣福因涉嫌赌博罪,被万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并于9月25日依法起诉。万宁市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认为,林军、郑永武、李道武和汤荣福无视国家法律,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进行聚众赌博,并从中渔利,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林军作为赌场老板,作用大于其他3人,因此对林军的量刑应与其他3人有所区别。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4被告坦白认罪,并愿意缴纳罚金。万宁市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林军犯赌博罪判处管制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郑永武、李道武和汤荣福犯赌博罪分别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记者罗亲彪 通讯员宋洪涛 陈炜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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