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讲信用,又与我女友发生关系,我很生气,他杀害前来送钱的女友,让我进退两难,我只有杀了他”,被控与27岁女友何苗抢劫杀害其公司总经理及总经理女友的林启章今天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庭审中如是说。
已有妻儿的46岁林启章,在1996年农展馆参加展览活动时认识了何苗,后两人开始处男女朋友,2003年林启章、何苗通过朋友结识了某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马某,2004年,何苗到马某公司供职。
公诉机关指控,林启章、何苗预谋抢劫并杀害马某,遂于2006年10月24日19时许,将马某骗至本市朝阳区一出租房内,使用泼热水、殴打、捆绑等手段将马某拘禁,抢得马某随身携带的移动电话、笔记本电脑等财物,后假冒马某的名义从其公司取走6.3万元。当月28日19时许,林启章、何苗以为马某送26万美金购车款为名,将马某的女友杨某骗至该出租房内,林启章用手猛掐、后用绳猛勒杨的颈部,造成杨某死亡,后二人抢得杨某随身携带的26万美元、8000元人民币及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财物共计价值217万余元。林启章、何苗为报复马某灭口,由林启章用绳猛勒马颈部,造成马某死亡。二人后将马某、杨某尸体移至朝阳区另外一处居室。
法庭上,林启章承认马某是自己杀的,但否认马某的女友杨某是自己所杀。其称,杨某是马某为叫救护车脱身而被马某杀害的。2003年自己与马某一起做生意,马某答应给自己相应提成共计260余万元。但2004年起马某一直未兑现承诺,2005年两人开始发生争吵,2006年马某开始躲避,其不讲信用自己十分气愤。2006年夏天,自己又得知马某与自己女友在出差期间发生性关系,一时难以接受,更加生气。同年10月,自己便准备控制马某的行动,把该得的钱要回来,并为此准备了铁链等工具,后让何苗以看房为由将马某约到案发地。何苗认罪称,自己是马某的情人,帮林启章约马某,只是想让林启章放过自己,别再纠缠自己。所做的都是被林启章逼迫的,自己如果不从,林启章就要伤害自己家人。被害人被杀时,自己未在现场,而是躲在厨房。
对林启章所称未杀害杨的辩护,公诉人认为,马某没有杀害杨某的理由,且杨某到案发地送钱时,马某已被限制人身自由,已不可能杀害杨某。此外,两被害人均是被人用绳子绕颈七周后在右侧打的结,作案手段完全一致。
林启章的辩护人认为,被害人马某有过错,建议法庭对林启章从轻处罚。何苗的辩护人认为,何苗在案件中起次要作用;案发后主动坦白、如实供述案情,认罪态度好;系初犯,愿意赔偿被害人,建议法庭对何苗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认为,林启章、何苗使用暴力手段劫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并至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且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均应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分别追究林启章、何苗刑事责任。
对两个被害人家属提出的140余万元赔偿请求,林启章表示愿意对马的死亡进行赔偿,但自己没有能力;何苗表示愿意赔偿,可让家人帮助赔偿。“没想到与自己一起生活10年的男人,竟有老婆孩子”法庭陈述阶段,何苗后悔道。
法庭将择日宣判该案。(高志海/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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