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例短信骚扰案昨日开审
原告要求赔礼道歉索要3000精神损失费,4名昔日亲人只愿赔百元
核心速读
离婚本来就是一件令人伤感的事,可前夫的家人却还要在一个离异女子的伤口上撒一把盐。在不接听电话时,她前夫的家人竟然发了很多短信信息来谩骂她,使她吃不好睡不着。于是,张女士以侵犯名誉权、人格权为由将前夫的家人告上法庭,要求4名被告向她赔礼道歉,并赔偿3000元精神损失费。昨日,五华区人民法院北门法庭开庭审理此案,被告答辩称,赔礼道歉可以,但只愿赔100元。据了解,这是我省首例短信骚扰案。
离异女收到多条短信
35岁的张女士家住西山区,去年9月7日,张女士和丈夫的婚姻走到尽头,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让张女士想不到的是,离婚后的第三天,前夫的家人就和她“过不去了”。
去年9月9日中午,离异的张女士独自在家中,前夫的两个姐姐怒气冲冲地进来,开口就骂她,还动起粗来。张女士报了警,直到警察来处理此事,双方才平息。张女士说:“离婚是我自己的事情,他的家人为何干预。后来,他家人发短信来侮辱我。”
事后,张女士正伤心难过时,电话响了,低头一看,显示的号码还是前夫的姐姐的。她心想肯定又是打来骂人的,于是她没有接听电话。过了一会,对方又发短信过来,看了内容后,气得张女士差点一口气上不来,短信内容是“不接此电话全家死,全家人马上就上黄泉路……”
“你家今年全家死,出门全家被车撞,喝水被呛死,吃饭被撑死,大年三十全家死,不死全部得绝症……”;“你这个××,太恶心啦,当时就应该掐死你……”。随后几天内,张女士又收到好几条这样的短信。
张女士开始还强忍着,“可因为这件事情,我吃不下,睡不着,精神快崩溃了。”备受煎熬的她最后忍无可忍,一纸诉状将前夫的家人告上法庭。
离异女单挑4被告
张女士与前夫家人的矛盾由来已久,在昨天庭审中,记者还得知张女士此前曾状告过前夫的两个姐姐,要求她们赔偿她的医药费,因为她们打伤了她。经鉴定,张女士构成轻微伤,法院判令两被告赔偿张女士医药费400多元。在多次收到短信息之后,张女士又将前夫的两个姐姐、其中一个姐姐的儿子金先生和前夫的弟媳等4人一起告上法庭。要求4被告向她赔礼道歉,赔偿她精神损失费3000元。
昨天,五华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庭审中,张女士的代理人兴辰法律事务所林建鹤律师说,短信显示,有两个电话给张女士发过骚扰短信,一个是她前夫的一个姐姐发的,另一个是前夫的弟媳发的。但事后了解到,实际的操作者是前夫姐姐的儿子金先生。“4个人都要为这事负责,他们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人身权、人格权,对原告精神上的打击很大,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了金先生没有到庭外,其余3名被告都参加了庭审。3人承认,短信确实是她们发的。但其答辩称,那是我儿子用我的手机发的短信,我们根本不知情。再说了,原告骂人在先,儿子听后急了,才发了那样的短信。被告还说,是原告错在先,她们所受到的伤害更深。被告代理人对侵犯名誉权的指控不予认可,认为这只是家庭间的小纠纷,按照法律规定,根本不构成侵犯名誉权。说白了,那是发短信人的一种不礼貌的行为,后果很轻微,不能算是侵权。
法官主持调解不成
“这是由家庭纠纷引发的案件,原、被告原来都是一家人,希望能互助体谅,做出让步。”庭审中,法官极力主持双方调解,可原告张女士就是不同意,称调解可以,但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被告听后说:“赔礼道歉可以,但3000元的赔偿金太高,我们不同意,只同意赔100元。”
于是法官决定择日宣判此案。(柏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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