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2008年1月7日下午4时30分左右,湖北天门市竟陵镇湾坝村附近,该市水利建筑公司总经理魏文华用手机拍下城管执法人员野蛮执法过程,因拒绝删除图片而遭到城管围殴,被送到医院后不治而亡。<详细>
新京报:应该建立起一套对于城管的限权机制
应该按“权力越大、责任越大;权力越多、制衡越多”的原则,建立起一套对于城管的限权机制,例如建立全国统一的城管执法规范;城市可以建立以人大代表、律师等社会人士组成的城市管理委员会,实现对城管的异体监督;可以常设简易的城管法庭,对城管执法进行日常的司法审查等。<详细>
红网:这一次,城管开始“灭口”了
“管管城管”的声音早已响彻坊间,遗憾的是,我们始终没有看到卓有成效的举措以及城管自身形象的改观。这一次,“打”出士气、“打”出权力的湖北城管,开始了一种更为野蛮的权力实践——他们开始“灭口”了。<详细>
北京青年报:又一个城管暴力执法的典型标本
大量事实表明,城管执法之所以屡屡惹出事端,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一些地方的城管执法行为缺乏起码的规矩。城管部门到底有哪些权限,哪些事项他们可以管,哪些事项他们必须管,哪些事项他们不能管,以及他们的执法行为到底有哪些规范,哪些情况下可以采取强制性措施,强制性措施可以强制到什么程度,等等,几乎都是一片混沌,全凭城管人员自己“跟着感觉走”。实际上,城管执法属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的规定,各地需要制定相应的法规,对城管部门的执法权限和执法行为进行严格的规范,才能最大限度地遏制城管暴力执法,避免类似的惨烈悲剧再度发生。<详细>
南方报业网:城管是否应该被取缔?
十七大报告指出,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然而,我们对于城市管理的认识是模糊的,我们看到街道上多了“协警”的时候,交通警察就回办公室吹空调去了。我们看见堵车就知道加装红绿灯,结果行车速度更慢,更加堵塞,我们的城市管理懂科学、有智慧吗?环卫有环卫部门管理,绿化有绿化部门管理,城市规划有规划部门管理,交通就更不用说了,有交通警察,工商有工商局。既然要了这些部门,还要城管干吗?<详细>
信息时报:须明文规定“城管打人”须受法律制裁
在层出不穷的“城管打人”事件发生后,检察机关的身影也是不太容易看到的。至于行政处罚,象征意义往往大于实际意义。可见,在尚不能取消城管机构的情况下,要想让“城管”真正地回归城管角色,要么现行的法律对暴力执法者进行严厉惩处;要么“重复立法”,明文规定“城管打人”必须受到法律制裁,以压缩行政处罚的发挥空间。<详细>
北京晚报:清理丧失人性的“城管执法”
魏文华之死,不应当是“尽快抓住凶手,不要袒护城管,是谁就严惩谁”这么处理完了就完事大吉了。政府要认真整肃城管队伍,清查这些人员究竟是如何混进执法队伍的?还要有相关领导人受到严厉的问责或查处。<详细>
新京报:拴住城管暴力执法的制度什么时候站起来?
黑色五分钟,接下来会留给谁呢?或许,没有谁愿意回答这个近乎恐怖的问题。魏文华死于对当地城管暴行的见证,2008年,又一位公民倒下去了,而拴住城管暴力执法的制度什么时候站起来?<详细>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