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派人到法制日报社登门道歉 称情绪不冷静
2008年01月10日 09:30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今天(1月9日)下午,辽宁省西丰县方面派员就本报(法制日报)主办的《法人》杂志记者朱文娜被该县警方以涉嫌诽谤刑事立案和拘传一事,代表县委县政府专程登门向《法人》杂志社、朱文娜本人表示道歉。同时告知报社,“立案”、“拘传”已正式撤销。
前来道歉的西丰县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该县在此事的处理过程中情绪不冷静、方式不恰当,须举一反三,认真汲取深刻教训。
在西丰方面道歉后,本报负责人表示,这一事件不是一起简单的个案,已经演变成一起公共事件,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法人》杂志记者朱文娜的采访报道是履行记者职责,是正当职务行为,西丰方面没有分清此事的性质,就对记者采取强制措施,明显违反法律规定,造成了很大负面影响。我们在整个事件中,始终从大局出发,保持了冷静、理性、克制的态度。希望有关方面能够从这一事件中汲取教训,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社会各方面应共同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舆论监督环境,维护新闻记者的正当采访报道权利。
最后,本报负责人表示,西丰方面能撤销对记者朱文娜的立案和拘传,并登门道歉,这是明智的举动。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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