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副执法队长超生仅罚六千 计生委称可能用错标准

2008年01月06日 09:46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表评论

  重庆潼南一执法大队的副大队长,违法生育仅被征收6374元社会抚养费。4日,重庆市人口计生委有关人士称,潼南县在处罚时适用的收入标准错误,应该按2006年收入对冉长江进行处罚,而不是他1995年违法生育时的收入。

  罚款6374元受质疑

  潼南县质监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质量(标准化)科副科长冉长江与妻子在1992年生育一子后,又于1995年违法生育二胎。潼南县政府在处理时认为冉长江夫妇违反了《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依据1995年冉长江的收入(当时工资252元乘以12个月)的20%连续征收7年,包括无计划生育怀孕费等共征收社会抚养费6374元。这种处罚标准受到市民质疑。

  市计生委认为核算有误

  重庆市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处有关人士表示,按照违法生育处罚的相关规定,潼南县政府可以依照当时的《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对冉长江进行处罚,但是在收入核算上存在明显错误。

  四川省人大1993年12月15日通过的《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计划外生育一个孩子的……从孩子出生之月起,分别按夫妻双方当年工资总额或年总收入的20%至30%一次性计征七年的计划外生育费。”

  四川省政府出台的《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计划外生育的,按发现时的年工资、收入或参照上年工资、收入计算计划外生育费、超生费。”

  这位人士说,潼南县人口计生委在处罚时说曾经在1996年发现过冉长江违法生育行为,但是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发现过。而是在去年违法生育专项整治过程中被群众举报而发现的,发现的时间应该算去年,即处罚应该按照2006年的收入标准来核算。

  “如果说1996年曾经发现过,当时为什么不处罚?那就是当地人口计生部门失职”,这位人士说。

  县计生委表示可能存在不准地方

  潼南县的处罚又是怎么出台的呢?潼南县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张世洪说,其实对冉长江违法生育一事,从他的第二个孩子出生之后就不断有举报。

  既然当时有举报,为什么没有及时查处呢?张世洪说,当时冉把孩子转移在贵州,2005年才将孩子的户口上到自己的户口上,有关部门虽然在查找,但苦于没有证据。2007年9月,全市开展了违法生育专项整治,主要对象是直辖之后违法生育行为的人群。在此期间又接到举报,但因冉长江的违法生育行为发生在直辖之前。在认定发现违法行为时,当时县人口计生委也拿不准,于是向潼南县法院进行了咨询。

  “法院的说法是,既然是十多年前的违法行为,应坚持‘从旧从轻’的原则。于是县人口计生委就以其违法生育的前一年的收入即1994年的收入为处罚的基础。”

  张世洪说,他们对冉长江的处罚,在适用法规上可能存在把握不准的地方。他们将及时与市人口计生委联系咨询相关政策。如果确实适用收入标准错误,将撤消原有处罚决定书,重新进行处罚。

编辑:卢岩】
请 您 评 论                                 查看评论                 进入社区
登录/注册    匿名评论

        
                    本评论观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国新闻网立场。
图片报道 更多>>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日关注>>更多
【关于我们】-【 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