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一则消息引起热议。前不久,陕西绥德县一职业中学校长为落实国家对贫困生的补助款,去找县长签字,县长正要外出开会,校长两次打开其座驾车门并说:“签个字就这么难,你今天非得签这个字不可。”有言语冲突却无肢体接触。后来,当地教育局让校长停职检查,公安局对其做出行政拘留7天暂缓处理的处罚决定。下属有“强行”要求领导签字的权利吗?如果发生了,应该怎么对待?这是考验执政者的法治意识的新课题。
传统的秩序观念要求“以吏为师”“官为民纲”。下级服从上级、百姓服从管理是基本的规则。发展到极点就是理解的要服从,不理解的也要服从,先服从后理解,在执行中理解和体会;上级领导的意见、做法总是正确的,应该无条件地执行。再发展下去就要看领导的脸色执法了,领导“脸色铁青”则从严处置,领导“佯作生气”可从轻发落……人治的传统思想根深蒂固地烙印在官僚队伍中,并由于法治理念的冲撞一次次地凸显出来。那位校长就是转型社会中,渴盼冲破藩篱者的一个典型。
校长去找县长签字,有着正当而急迫的理由:按财政部、教育部去年年中出台的规定,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国家助学金,应于开学一个月内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绥德职业中学到年底仍未给学生发这笔钱,校长根据程序最后找到县长要求签字发钱,但县长以忙着开会且认为单据上只有文件号而没有附文件,让“放一放”。审核贫困学生助学金是县长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那位校长并不是为自己谋利益,而是心中装着贫困生,县长不签字是行政不作为,有关方面报案是乱作为,更涉嫌滥用法律。校长“强迫”县长签字,勇气可嘉!
“签个字就这么难吗?”的责问振聋发聩。沉没于文山会海,遇急事而不快办,是冥顽不化的行政痼疾;减少审批环节,官员勤政为民,是民众长期以来对行政改革的呼声。面对上级执行政策不力,下级稍有不满就被当作冒犯权威,招来严厉的处罚,是法治建设的最大不幸!人们不禁要问:已经被颠倒了的事情,还能够被颠倒回来吗?(黄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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