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交车上,大学生徐某将自己的座位让给一名70多岁的老太后,要求身旁的许女士让座给老大爷,许女士拒绝。争吵之中,徐某及其同学开始拿出相机,对准许女士的一举一动,并称要发布到网络上去。双方再次争执,直待民警协调方休。(1月2日《南京晨报》)
让座,一个在中国人传统尊老爱幼观念中天经地义的道德话题,因为与“拍照”、“上网”、“报警”等元素的组合,成就了一条蛮吸引人眼球的新闻。呈现市场经济新时期人们思维的多元化“特典”:“拍照”——电子技术手段泛滥,“上网”——公众拥有话语权,“报警”——泛维权意识。
不管怎么说,新闻中许女士自己坐老弱病残专座,并为朋友占座,还不给老人让位,这一系列行为都是令人不耻,从道德层面来说应该受到谴责甚至是鄙夷。但所谓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你不能认为她这是违法行为,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她不能坐老弱病残专座,也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她必须让座。
但恰恰是两位大学生路见不平,“拍照”逼让座,这种形式无异于道德绑架。特别是以发布“上网”来威胁那位妇女让座,不管是否真拍,也不管是否会真的发布到网上去,这种行为无疑已经超越了道德谴责的界限,游走在侵犯他人隐私的法律边缘。不知道他们自己意识到没有,这两名大学生在粗暴动用相机并“有话要说”的时候,其实是网络暴力的延伸,是网络话语权膨胀心态的现实凸现。这种行为不但是不可取的,更是电子技术的滥用和网络虚拟现实化的心理问题。
在公车上让座,一向被认为是社会公德,公德就是大家都要遵守的,无条件服从的道德纪律约束。但实际上,让座于个人来说只是私德问题,肯让座之人可以满足自己行善的人性本义,而不让座的人得到道德谴责乃至道德绑架的时候,心里不痛快自然是显而易见的。大家同样买票上车,本应都有一个座位,权利是平等的,但因为国情使然座少人多,就出现了本不该出现的道德讨论。
那么究竟该不该让座,这个问题不是钢性的,是讨论性的,在不能法制化的前提下,我们只能提倡!提倡“莫因善小而不为”,提倡出于人道主义的道德实践。我们所需要的是社会个体的集体道德观念的觉醒与进步,人性本善的质朴回归,而非类似本新闻中这样,为让座一事吵骂、拍照乃至惊动警察这般呈现很没素质的反文明思维和行为。话语暴力的冲击已使“让座”的观念在社会上越来越呈现出病态的一面,我们需要不需要这种道德绑架,当引起我们关注并深思。(张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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