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男子无证驾驶撞死上海市民 判刑8月赔偿50万
2007年12月30日 16: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上海十二月三十日电(记者 陈静)记者今日获证,上海首例外籍人士醉酒后无证驾驶交通肇事案,最近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法国男子伊安除了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外,还将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五十万元人民币。
今年六月一日晚,法国男子伊安喝酒用餐后,次日凌晨,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牌号的二轮摩托车行驶金沙江路,当行驶至金沙江路一百二十号附近的非机动车车道时,因车速过快避让不及,从后面撞倒同向骑自行车的两名市民。其中一人当即被送到医院救治,但终因抢救无效当日死亡。事发当日,伊安在现场等候直至警方到现场处置,其被带至公安机关后,亦如实作了供述。今年八月,这名老外在沪被提起公诉。
据了解,死者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后,双方曾进行过多次磋商,最后伊安同意依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颁布的《二○○七年人身伤害死亡赔偿标准》以及中国相应法律规定,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五十万元。目前,伊安已按照协议,将五十万元支付给其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管,待双方协商的相关内容全部履行后,将赔偿款支付给死者家属。
法院认为,伊安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处罚,并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死者家属已于法院宣判当天,向法院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编辑:陶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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