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中和镇郑以壮、李国宏等9人以钟广森被殴打致死事件是儋州市公安局中和派出所没有及时制止为由,聚众冲击中和派出所,造成了严重损失,并故意非法损坏被害人吴壮隆、吴富侬、吴文耀的房屋、财物。近日,儋州市人民法院以郑以壮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和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对李国宏等其余八人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一年至四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居民被打致死迁怒派出所
2006年10月3日23时许,在儋州市中和镇农贸市场附近处发生钟广森被殴打经抢救无效死亡案件。接到报案后,儋州市公安局中和派出所指导员羊天与中和镇政府工作人员黄瑞茂分别驾车赶往中和镇卫生院了解案情。
10月4日凌晨零时许,罗瑞琼(在逃,另案处理)等人在中和镇卫生院处以中和派出所没有及时制止而造成为由,煽动在场的被告人郑以壮、李国宏等二十多人,将派出所和镇府停放在中和镇卫生院的两辆车砸破、毁坏、推翻。凌晨1时许,又煽动在场的人撞开中和派出所的大门,用刀、木棍等凶器将中和派出所办证大厅的 “五条禁令”牌、公开栏、规章制度栏、松下牌复印机等物品全部砸烂,将派出所办公楼一楼窗玻璃全部打碎。
10月4日上午8时许,死者钟广森的亲属来到中和派出所里,坐在地上哭闹,在场的公安民警正在做制止工作时,郑以壮用粗话辱骂公安民警,陈有富、卢兆强等200多人击鼓、举着白布横幅,拿着斧头、铁水管、木棍等凶器再次围攻冲击中和派出所,并冲进中和派出所打砸停放在中和派出所院子里的8辆摩托车、办公电脑、空调机、厨具、沙发等财物,还将市公安局停放在派出所门前的一辆江铃皮卡现场勘查警车和一辆三菱越野小汽车砸坏。接着有人提议去砸凶手家,人群又走到中和镇新市场用铁锤、木条等工具打砸吴壮隆、吴富侬、吴文耀的房屋以及家具等。
派出所两次遭砸档案被毁
10月5日上午10时许,100多名男女老少,拿着死者钟文森的挂像,击鼓、举着白布横幅、带着铁锤、钳子、木棍等凶器再次围攻中和派出所。陈有富、李国宏、罗瑞琼、郑以壮、曾兆伦等几十人冲进中和派出所,将派出所五间瓦房、办公室、宿舍的门窗以及室内的电视机、办公桌档案等砸烂。将档案柜里面的户籍、文书资料以及历年来派出所建立的各类案件资料档案丢在街上毁坏。还从民警宿舍里拿出民警的警服、警帽等物丢在派出所门前的大街上。打砸完中和派出所后,又去中和镇新市场继续砸打吴壮隆等人房屋。
经儋州市价格认证中心认证,中和派出所被毁坏房屋、办公设备、车辆等损失价值为62905元;吴壮隆、吴富侬、吴文耀被毁坏房屋、财物损失共68205.90元。(林书喜 吴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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