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以真人真事写婚外情经历,大篇幅的露骨情色描写,可以对号入座的女主角……今年3月起,笔名“早安厦门”的网友利先生(化名)在天涯社区开始发表连载小说《走出欲海———婚外有情天》(简称《走出欲海》),点击率迅速破百万。这让该“纪实小说”走红网络,也让“女主角”芳芳(化名)陷入现实生活的是非。8月27日,芳芳将“早安厦门”告上了法庭,理由是“早安厦门”虚构情节,侵犯了她的名誉。11月14日,厦门湖里法院一审判定“早安厦门”侵犯他人名誉,须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昨日,“早安厦门”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昨日,记者电话采访了“早安厦门”,他称自己长居厦门,年过四十。从今年3月中旬起,他在天涯社区连载《走出欲海》,以日记形式记录一段婚外情。在文章开头,有一段文字声明:小说是根据身边一位朋友的亲身经历而写,讲述一个婚外情男人的情感和心路历程,特别是对婚外女人的情感做了真实的记录。“早安厦门”说,自己是在搞文学创作,不涉及侵犯名誉权问题,他只想展示自己的心情故事,并没想去羞辱谁。
芳芳在8月27日将“早安厦门”告到了湖里区法院,称自己就是文章中提到的女主人公。她与“早安厦门”之间“完全是普通朋友关系”,完全没有被告所说的婚外恋。芳芳表示,她和“早安厦门”是2002年认识的。当时,她与前夫正准备协议离婚,在网上遇见自称懂点法律知识的“早安厦门”。两人“淡淡交往了半年”,交往中,她曾多次借钱给对方。芳芳说,她与丈夫离婚后,“早安厦门”拼命追求她,但她“不想再有进一步的关系”。他却对她纠缠不休:开车到她单位门口等她,尾随她。她认为,“早安厦门”求爱不成,产生不满,因此才创作《走出欲海》一文,恶意攻击、报复她。
芳芳说,《走出欲海》一文女主人翁的生活背景、家庭情况及住址、工作单位均与她一样,且文章用的名字让她的朋友很容易就想到是她。文章在天涯社区发表后,她的很多朋友、亲戚都打电话来,询问、嘲笑皆有之,她成了朋友们茶余饭后的消遣。“我再不敢跟过去的朋友联系,更无法重新组建家庭,给我造成了极大的精神损害。”芳芳决定状告“早安厦门”,要求其停止侵权,在报纸上、网络上赔礼道歉,为她恢复名誉;支付精神抚慰金5万元。
一审时,法院认为,尽管被告自认为没有侵犯原告名誉权的故意,但文章明确说明是根据真人真事创作的,势必使得阅读者会根据文字的描述对生活中的人物进行比较。而文章写的是婚外情,对婚外性行为的描写过于淫秽。法院认为,《走出欲海》一文把原告的自然情况与隐私细节相联系,致使原告名誉受损,承受巨大的舆论和社会压力。(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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