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5年以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中心河乡新兴村和双利村的1000多亩良田,陆续被煤矿和炼焦厂占用,这些企业无视国家的有关规定,排出的废矿石(煤矸石)侵占大量的土地,排出粉尘和化学气体造成农田减产,而当地政府监管失控,让失去土地的村民难以生存,成为种地无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农民。
2007年12月12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中心河乡新兴村和双利村的一些村民反映,他们村中的大量农田被一些企业非法占用,给他们生产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本报记者随即前往调查采访。
在离新兴村约有不到一公里远,有一个占地很大的企业,记者来到厂企业门口,看到该厂的大门上写着七台河市吉伟煤焦有限公司,厂子里有高大的炼焦设施和堆积如山的焦碳、原煤,还有十几辆重型载重汽车在等着装运焦碳,在这些焦碳山、煤山的旁边,就是村民的承包田,再往里走,还可以看见该厂正还在大兴土木,已经盖了一半的新厂距离农田只有几米远。而在离吉伟煤焦有限公司不到2000米的地方,就是聚风煤焦有限公司,它的规模和占地情况与吉伟煤焦有限公司不相上下。
站在山坡的高处,可以看到七煤集团向阳煤矿的很多矿井,这些矿井,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就是都有数目不等的废矿石(煤矸石)山,它们占用的就是村民赖以生存的承包田。
良田被无偿占用十多年
七台河市是一个以煤炭工业为主的新兴工业城市,也是焦化之都。改革开放以来,这里的煤炭吸引了不少人前来求财致富。从1993年开始,双利村陆续有人开始挖煤,鼎盛时期村里曾有28口矿井。
据双利村村民于开顺、姜风艳介绍,一开始乡、村领导以土地为集体所有为名,说村民无权支配自己的土地,用欺骗的手段强行把土地转给占地的小煤矿,双利村有94户村民104亩承包田被占。当时,村民掌握的法律知识有限,根本不懂为自己争取权益。他们后来逐渐明白自己的权利被侵犯,曾多次找到区、市信访和纪检部门,要求对非法侵占农田的事情给予解决,但此事被一拖再拖,至今也没有答案。他们找到村领导问占地为什么没有补偿,村领导推说都记在村里的往来账上了。
从1995年到2005年,这两个村子的土地一直被占用,这些矿主把煤运到外地去挣钱,而把废矿石堆积到煤矿周围,占用了大量的农田。到了2005年,随着国家对非法煤矿的整顿,村里剩下的10个小煤矿,被七台河市煤炭集团向阳矿收购,但是非法占地的情况依旧。
查处只是在“走过场”
村里10个小煤矿被向阳矿收购后,开始每年给占地农户一些补偿。于开顺、姜风艳等10户村民,不同意矿井占地一年一给的补偿方式,他们认为,矿井及废矿石山是永久性占地,应该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一次性补齐,而且现在煤矿还有效益,如果过几年没有效益了,他们靠谁来补偿呢?
由于姜风艳等村民持续不断地向上级领导反映,此事引起了七台河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的重视。2007年6月27日,七台河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对向阳矿的4个矿井进行了检查,发现超占18301.99平方米,并进行了查封,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是,10个违法占地煤矿只查了其中的4个,而且在这4个矿井被贴上封条、锁上铁链后的第三天又开始生产了。
于开顺和姜风艳说:“我们和其他村民反映到市国土资源局,他们的说法是‘不管了,愿哪告哪告去。’”
征地是让“以租代征”合法化
新兴村的村民董连仲向记者介绍说,2003年3月16日,当时的村长刘连生来到家里,说乡里要招商引资在村里建厂,以租赁的方式占村里的地,现在先摸摸底,让在一张纸上签字,上面写着某某企业占多少地,一公顷地给5万元,以租赁的方式,年限是25年。村长刘连生还说这次不算数,只是看看有多少人同意租地,要是算数就再拿张协议在上面按手印。董连仲当时考虑土地是国家的,国家要用就给人家,也就在上面签字了。没想到村里就把这个作为以后占地的凭证。当时村里有80多户村民的土地,共计41.98公顷农田让一家焦化企业占去。
董连仲向记者出示了当时的租赁协议,上面却没有甲方、乙方,租地用途,方式,面积、时间等,甚至连公章也没有盖。
2005年,以租代征的用地方式不再合法,厂方又把土地改成一次性买断。村书记杨威说,以前租地违法,我们也不能把厂子拆了,现在土地国家征收了,与你们没有关系了,以前不合法,征了就合法了。村民要求看批文,村书记杨威说在土地局,不用你们看。
村民们说,村里也没有开会,就是村干部说了算,还说赶紧签字吧,别人签了就你不签还得挨骂。村里有二三十人因为不签字遭到社会人员殴打,这些人据说都是坐着吉伟煤焦公司的车来的。
董连仲拿出2007年从乡里索要来的几个用地批文,上面写着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审批件(黑政土[2005]第248号)(黑政土[2005]第978号),但是上面只是说关于七台河市2004年第八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XXX公顷的土地转为国有,作为村镇建设用地等等,上面没有用地单位,方式、时间、位置等。董连仲的老伴说,拿这样的批文在七台河市说哪块地被批了都可以,因为上面也没有具体的指向。我们这里征地并没有国家要求实行的“两公告一登记”。“村里有一块地,村干部说和企业联办,如果真的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审批件,这块地已经变为国有土地了,村上哪还有权利和人家联办呀。”
新兴村里有64公顷土地被5个企业(吉伟煤焦有限公司、聚风煤焦有限公司、新兴选煤厂、兴隆选煤厂、向阳煤矿)相继侵占。村民董连仲和刘长胜因为不同意,至今也没有在征地协议上签字。
据村民说,他们从村里的账上查出,有很多被占土地台账与实际不符,例如吉伟焦化账上记占地16.5公顷,而村民实际丈量是23.15公顷、新兴选煤账上1.2公顷实际是4.2公顷,兴隆选煤3.3公顷,实际 3.8公顷。
用地手续难见真面目
对于新兴村、双利村村民反映的一些被征的农田土地手续真伪的问题,记者12月18日来到七台河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局,见到了于权国科长,于科长说:“向阳煤矿的占地情况,经过我们检查,已经定为违法占地并作出了处理,都在卷宗里。”记者问处理的结果如何?为什么查处后矿井还在生产?这位于科长无法解释,并说第二天早上来就可以看到卷宗。于科长还说自己不是科长,并一再说自己权力很小。
第二天早上,记者来到于科长的办公室,于科长又说看卷宗得执法监察局局长同意,当记者找到了国土执法监察杜吉祥局长,他又让找国土资源局的童之杰局长。记者与童之杰局长多次通电话,要求了解一些企业违法占地情况,童之杰局长总是说忙,没有时间,后来干脆不接记者的电话。
村民于开顺说:“2006年12月18日,我找到国土资源局的童之杰局长问:‘煤矿占了我们的地怎么办?’他说:‘这事不好办,事实已经形成,94户有80多户同意,就差你们了,你们为什么不领钱。’我说:‘我们要坚持真理。’童说:‘真理多了,你坚持吧,看你能坚持多久。’”
记者就土地手续问题采访双利村党支部书记鲁明亮,他说:“当时这些矿主也没想征地,因为征地成本太大,也就是给被占地户每亩200元钱。当时也曾有办证的,我还问过国土资源局的童局长,他说这些证都是假的。”
而新兴村支书杨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03年租地时确实不合规定,为此中心河乡党委书记王鑫、乡长于柯明受到警告处分,新兴村村主任刘连生和自己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到了2005年,土地管理部门也对村里这些企业进行了处罚,高的罚了120万元,低的也有30万元。中心河乡在当时是市里建的工业园区,当时要是不积极地招商引资,好像就是历史的罪人似的,全市上下都在这种气氛下工作。”
发展经济需要什么样的政策
七台河市出现了很多起违法用地的案件,与该市的经济发展政策有直接的关系,据中心河乡的一位党委副书记介绍,2003年起,全市掀起了新一轮“招商引资上项目,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热潮,鼓励学习温州等发达地区的经验——“少争论、不争论”、“先上车,再买票”等,中心河乡一些村子也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采取各种措施,提供各种优惠待遇,想方设法吸引客商、留住客商。这些政策为盲目占用大量耕地提供了政策导向。但如何贯彻科学发展观,调整经济结构,保证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当地政府却落实得不够。
在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国土资源部明确提出,国土资源部和各省级国土资源厅(局)要督促各地,从严清理,从严纠正,从严检查,从严处理。对重大典型案件,要公开调查、公开处罚。对那些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一经发现,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于不认真组织查处的,国土资源部将直接立案查处,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重的地区,实行问责制。(单宝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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