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谎称在家乐福超市放了“炸弹”,敲诈勒索5万元钱。12月24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进行宣判,犯罪嫌疑人徐某犯敲诈勒索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9月5日15时许,家乐福超市南湖店工作人员接到一名男子的电话,称他在家乐福超市新疆国际大巴扎店及南湖店分别放了一个“炸弹”,要求家乐福超市往他指定的银行账号打入5万元钱,否则就将炸弹遥控引爆。
接到电话后,家乐福工作人员立即将正在购物的群众紧急疏散,并报了警。乌鲁木齐公安局调集刑侦、特警、交警支队等赶往现场调查,并对可疑区域和物品进行了3个小时的地毯式检测,最终在两个超市内均未发现任何爆炸物品和相关疑似物品。
警方根据线索,开始缉拿犯罪嫌疑人。9月6日凌晨1时,也就是案发后9个小时,警察在幸福路附近一家网吧将正在上网的嫌犯徐某抓获。
据徐某交代,他8月1日从奇台县来到乌鲁木齐打工,但始终没有找到工作。身无分文的徐某产生了敲诈勒索钱财的念头,由于之前他曾经到过国际大巴扎,知道那里有一个很大的超市,就想着一定会有很多钱,于是决定对其进行敲诈勒索。
9月5日,徐某通过118114电话查询到了家乐福南湖店的联系电话。拨通电话后,他告诉家乐福工作人员自己在超市的储物柜中放了一个炸弹,“你们准备好给我5万块钱,不要报警,如果不给钱我就将炸弹遥控引爆。”
徐某在法庭上表示,他当时就是脑子一热,只想拿到钱,没想过被抓住的后果。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法院审理认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故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两年。(记者张福军 汪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