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下孩子两年,男子王某一次都没去看望。出于生活困难,2岁的小阳(化名)在母亲的代理下将父亲告上法院,索要抚养费。近日,江北法院一审判决,王某支付儿子小阳2年的抚养费7000余元。
据了解,小阳系其母亲张某和父亲王某非婚生育。他出生后,母亲张某已经为他付出了教育费、生活费等共计7000余元,而王某却一直拒付抚养费。万般无奈,张某近日起诉为儿子代讨抚养费。
而对起诉,王某称,他与张某在2004年同居,不久后两人发生口角分手,一年后小阳出生,小阳不一定是他的儿子,因此,他拒支付小阳的抚养费。
经市血液中心司法亲子鉴定,小阳是王某儿子。法院遂判决王某支付儿子拖欠的7000余元抚养费并承担相应义务。(记者 钟臻 实习生 宋田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