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虞城为整顿市容,向街头商贩公开销售价格分别为130元、300元“保护伞”、小推车,并称买后即不会再被找麻烦。但一段时间后,该局态度突然变卦,买过“保护伞”的小贩也要被迫接受清理。
显然,不管遵守不遵守这样的承诺,政府部门的威信都将受到质疑。现在看来,城管在这件事情上做得更加糟糕,买保护伞的人不满意,社会舆论不满意,恐怕就连他们自身也不满意。
不必讳言,当“保护伞”、小推车出售之后,作为政府部门的城管,事实上面临两难:一来,出售实际的保护伞法律不允许,二来,如果对人们的接受主动附加了“不会再被找麻烦”的条件,那么,从中国人的重诺角度而言,又似乎“应该”遵守承诺。
但是这道选择题本就不该出现。问题的症结还在于政府的权力和诚信都不可以被“出售”或变现。这已经是老生常谈。虽然,城管部门一再声称买“保护伞”是百姓的自愿行为,但没有权力的利诱和威逼,谁愿意花冤枉钱。而当交易完成,在一段时间内,老百姓得到了不被“管”的“实惠”后,这一笔钱就不再是“冤枉”的,正如各地网友所言:一些地方多有类似的现象,它们的不被曝光就是因为一些政府部门在出售了权力之后遵守了“诚信”,于是大家相安无事,这正是本条新闻中短暂的“幸福时光”,很明显,只是在“该局态度突然变卦”后,这一交易才被揭露,否则,我们会洞悉这样一种看起来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秘密交易吗?
虞城事件的实质是,城管如何在“严格管理”与人性化之间找到一个路径?而其中的关键其实在于,任何公共管理都不应存在秘密交易,公共行政部门不能有自己的私利,公权不能成为部门“私有”。否则,公权就可能走向出售或变现的异化之路。
作者:刘方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