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伞售价130元,商贩称只要买了这种“城管监制”的伞,就可以在街头摆摊。这就是虞城县商贩所称的“保护伞”。
【投诉】
“保护伞”功力失效
12月17日,虞城县一读者投诉称:今年3月,虞城县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容局)为整顿市容,向街头商贩公开销售“保护伞”、小推车,价格分别为130元、300元,买了伞和小推车后,不管你用不用,市容局就不会再找麻烦。
投诉者说,刚开始那几天,确实查过几次,说是必须把伞撑上,后来就没人管了。
结果不多久,“保护伞”失效了。“买了也白买,前几天市容局来人,说要清除我们这些摊点。”投诉者说,她曾问过市容局的工作人员,“这里不让摆摊,哪里让摆?”市容局的人没能给出令他满意的答复。
“啥市容市貌,还不是为了收钱,钱一收走,谁还管你用不用啊?”投诉者说,她也买了辆小推车,但那种车没法摆放衣服,就放家里了,300元钱买了一堆废铁。
投诉者称,摆摊者大都是下岗职工,但现在不让做生意了,他们该咋办?
【调查】
“保护伞”公开售价130元
12月19日上午,记者来到虞城县小学路与新建路的十字路口,看到几个水果摊、菜摊、烟酒摊,都撑着绿色大伞,上面印有“全民共同参与,治理城市环境,虞城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字样,最后署有“城管监制”。
一个40多岁摆摊男子介绍,这些伞都是市容管理局卖给他们的,说是统一市容、市貌。“统一市容,我们可以接受,大家都想让自己的城市漂亮一点儿,但这种伞随便找个地方,40块钱就能加工一把,他们却卖给我们130块钱,也太黑了!”
“不买就拉你的东西,生意人谁耗得起啊,除非你不干了!”该商贩说,当初,他认为这事太不公平,就没买,没过几天,自己的货摊就被市容管理局工作人员拉走了,托几个熟人才把车子弄出来。
“我们的车被拉走后,车上的货也没人管,有的都给弄坏了。算了吧,也就130块钱,我认了,全当花钱买个‘保护伞’。”
这期间,一过路市民插话:“去木兰广场看看吧,那里的商贩还得买车子,当货摊用,一辆车子300块钱,更黑了。”
木兰广场西侧摆有4辆长约1.5米、宽约1米的长方形小车,用铁架和铝板焊制而成,上面印有“构建和谐虞城,共建美好家园”等字样,同时还印有“××广告公司征集广告”等宣传语。
这里的商贩全都没撑伞,除两个水果摊外,其他服装摊也没使用统一车辆。记者问一水果摊商贩:“你们怎么没买市容局的伞?”“买了两把,天冷了,用不上就放家里了。”一商贩说。
【市容局】
买伞纯属商贩自愿
市容局为何让商贩们购伞买车?
12月20日中午,虞城县市容局副局长范振江介绍,县城街道卖衣服、水果的小摊摆放的一些床、小车比较乱,影响市容。今年3月,市容局联系县里一广告公司统一制作一些小推车和伞。
“这些伞和小推车都是商贩自愿购买的,主要在交通路口进行统一规范……”范振江说,目前,市容局共售出80把伞,14辆小推车。
谈起这些伞的成本,范振江解释:一块伞布40~50元,加上伞柄是一根钢管,就这一根钢管也值50多元;制作的小车实际成本360元,仅收300元。广告公司之所以赔钱制作,只是小车上有广告公司的广告,这样等于他们在这上面做了广告。
问其单位收取这部分费用为何不出具发票?范振江说:“我们只是给广告公司代收,也就是说个人对个人,也有一部分是局里工作人员帮忙收取,后转给广告公司,也就是市容局充当中介。”
“城区内摆摊者大都是下岗职工,如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治理,就应该依法取缔,这样一来,他们正常生活都无法保障。”范振江说,制作伞、车让商贩们自愿购买纯属无奈之举。
说到近期街道不让摆摊之事,范振江说,这些摊主有误解。根据城市规划,木兰广场附近开了一条街道。为规范这些商贩,县城建成一个木兰市场,可一些商贩认为广场附近人气旺,不愿意搬迁,这样才引起投诉“保护伞”之事。
随后,记者找到那家广告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小伙子说,制作伞与小推车的钱都是市容局收取的,他们与商贩没业务联系。 (记者 胡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