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土地悄然变“国土”
“2003年地就被卖了,2004年还确地确权。里面肯定有猫腻。”许玉良说,村里出让土地搞工业建设,补偿款肯定不只是每亩每年500元。
2005年,北京金三角开发区进行大面积施工,“南五十”地块开始盖楼。后尖平村的村民不干了。
“干的和说的不一样。”时任村副主任的许玉良说,盖楼房已经改变了土地用途,超过了基础设施建设的范畴。随后,他从施工单位打听到,这片地已被转为国有土地使用,“人家有国土证。”
为弄个清楚,这个40多岁的庄稼人和妻子多次找到开发区管委会,一坐就是半天,为的就是“看国土证”。
2006年初,许玉良终于从管委会拿到了国土使用证。这是一份权证号为“京通国用(2003出)字第17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时间为2003年9月。
证件标明,土地使用者为北京车得所停车设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坐落在漷县镇金三角开发区,土地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面积为3.3万余平方米(约50亩)。
“一看就是我们村的地。”许玉良指着这份证件上的方位图说,但这只是“南五十”地块中的一部分。
村里的地被卖了,村民都不知道。面对这份加盖有通州区政府公章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村民傻了眼,也让搞建筑出身的许玉良更为担忧。
“2003年地就被卖了,2004年还确地确权。里面肯定有猫腻。”许玉良还说,村里出让土地搞工业建设,补偿款肯定不只是按《后尖平村委会与农田承包户占地协议》,每亩每年给500元。
村委会内部出现“分裂”
时任村主任和副主任的聂玉山和许玉良,是最初追查占地补偿款真相的“战友”。随着情况逐渐明朗,聂玉山在追讨补偿款的态度却发生着变化。
聂玉山,54岁,后尖平村前任村主任。
今年11月15日,讨公章案在通州法院漷县法庭开庭,聂玉山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和许玉良存在个人矛盾,但未透露详情。
但在后尖平村村民看来,聂、许二人关系一度很好,他俩还是最初追查占地补偿款真相的“战友”。
许玉良也承认,当时他与聂玉山关系非常好,用他的话说“吃喝不分”。2005年开发区内开始盖楼后,时任村副主任的他和村主任聂玉山一起找开发区,甚至还以村委会的名义下过三次停工书。
2006年6月,村委会开始寻求法律途径追讨土地补偿款。他们从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子栋处得知,根据《土地管理法》等规定,被转化为国有土地的,村委会和村民应得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这远比每年每亩500元的补偿高得多。
“当时,老聂很支持追这笔钱。”律师许子栋和时任村委的苑喆都表示。在一份《委托代理合同》上,后尖平村村委会公章下是聂玉山的签字。
得到授权后,许子栋根据这份《国土证》开始与北京车得所停车设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金三角开发区管委会、通州区国土资源局进行交涉。
许子栋还从通州区国土资源局查到,除50亩外,“南五十”地块至少还有20亩也被转为国土。随后,许子栋和后尖平村村委会开始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调查。
许玉良说,情况一点点明朗起来,但聂玉山在追讨补偿款的态度却发生着变化。
今年1月24日,聂玉山找到许子栋要求撤回委托,停止追讨后尖平村的土地补偿款事项。
据许子栋回忆,当时聂玉山未说太多理由,只说不想追了,“人家是村主任,也不好勉强。”
一张由许子栋提供的《申请书》上写着,“申请要求退回委托,望给与同意。”落款签字为聂玉山,并盖有后尖平村村委会的公章。
事后,许子栋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信访部门了解到,撤销委托后,聂玉山找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要求撤销申请调查。
“你们那个主任说事情已解决,还对我们表示感谢。”许子栋转述信访部门人员的话说。
1月27日,许玉良才得知聂玉山撤销委托的消息。“根本没开会商量。”许玉良至今说起此事仍很激动。他当时质问聂玉山撤销的原因,聂玉山只是回答“我愿意撤,你管不着。”
后尖平村多名村民称,当天许玉良和聂玉山大吵一架后,两人关系从此紧张,“谁也不搭理谁。”
许玉良坦承,就是因为土地补偿款追讨的分歧,“两人从此就掰了。”
12月12日,记者就当初撤销委托原因采访聂玉山时,他说:“记者是我不欢迎的人,现在什么都无可奉告。”
数名村民证实,在聂玉山撤销委托前几天,他们看到漷县镇和开发区的车来找过聂7次,“车牌我们都认识。”
一些村民还听说聂因为收了钱所以才撤销委托,但他们拿不出证据。
对此,聂玉山接受采访时表示“无可奉告,相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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