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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新老村主任争公章背后不能说的“秘密”
2007年12月19日 06:05 来源:新京报


    12月9日,一名村民拿着《粮田承包经营合同书》站在“南五十”地块上,身后是开发区正在兴建的楼房。

  通州区后尖平村村委会诉老主任追讨公章,欲查清373万征地补偿款去向

   6月24日上任至今,许玉良就没见过村委会公章。

  这位通州区漷县镇后尖平村的新任村主任于是以村委会的名义,将“保管”公章的老主任聂玉山告上法院。上月底,通州法院漷县法庭以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驳回起诉。

  事实上,公章背后的“秘密”远比公章之争本身来得复杂。许、聂二人甚至为此从好友到反目,形同陌路。

  许玉良说,他讨公章是想查清后尖平村373万征地补偿款的去向。

  随着调查的深入,他渐渐觉得,这笔涉及93.39余亩土地、迟到9年的补偿款,似乎成了一个“不能说的秘密”。

  12月11日,通州区漷县镇后尖平村村委会大院。每间屋子都锁着门,四处满是灰尘。

  屋顶上,还留有前一天初雪的痕迹;墙上,今夏选举村主任用粉笔写下的“正”字依稀可见。

  “村委会瘫痪了,干部都在家办公。一个靠签字,一个靠盖戳。”村民们说的这两人是指新任村主任许玉良和老主任聂玉山。

  许、聂二人的公章之争在村里尽人皆知。“最近折腾得热闹,两人上完报纸上电视。”村民开玩笑说,许玉良上台后就让后尖平村出了名。

  但村民们坦言,他们选许玉良,更重要的是“只有他才有希望把这钱要回来。”

  土地“出租”每亩补500

  漷县镇金三角开发区引进企业及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占用后尖平村“南五十”地块。许玉良说,“当时说是租地,每年给租金。”

  村民们说的“这钱”是指后尖平村的征地补偿款。至于村里共被征用多少地,补偿多少钱,大多村民也说不清楚。

  “许玉良都有数。”村民称,许从2004年就带着村民追讨这笔钱,“劲头最大,点子也最多。”

  12月7日中午,身材微胖的许玉良指着村西一片在建楼房说,这就是北京金三角开发区占用的后尖平村“南五十”地块,板上钉钉的就有93.39亩,还有没查清楚的。

  “南五十”地块的93.39亩土地,涉及后尖平村50多户的口粮田和近10户的承包田。

  村民们之所以说不清楚,是因为手里白纸黑字的合同,与事实不尽相同。

  2000年,后尖平村分口粮田,按人头每人一亩。村民聂金坤家分的5亩粮田就在“南五十”地块。

  当年6月,聂金坤与村委会签订《粮田承包经营合同书》,村委会将位于“南五十”的粮田5亩承包给他30年。

  2002年底,“南五十”地块被圈起来不让种地。村民们回忆,村委会当时说是修路,并不改变土地用途。

  一张盖有金三角开发区管委会和后尖平村村委会公章的《后尖平村委会与农田承包户占地协议》,聂金坤和不少村民手里都有,签署日期为2003年2月。

  协议规定,因漷县镇金三角开发区引进企业及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占用后尖平村“南五十”地块。经漷县镇政府研究决定,每亩地每年给予承包户占地补偿费500元,期限为2003年2月起至2030年6月。

  根据《占地协议》,聂金坤的5亩地每年能从金三角开发区得到2500元补偿款。

  “当时说是租地,每年给租金。”许玉良说,他家的10亩口粮田和十余亩承包田也在“南五十”地块。租地一说同时得到了其他村民的证实。

  2004年9月,后尖平村土地“确地确权”,每户又与村委会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聂金坤家的合同写明,承包“南五十”土地5亩,用于粮食作物的经营,期限为2004年至2028年共24年。

  这份合同更让村民相信,耕地虽然种不上了,但还是自己的。“确地确权,白纸黑字盖了公章的。”村民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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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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