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事先通知警方,和一玩票据收藏的男子达成买卖假币的意向,并将情况向举报警方,售假币者在与买假男子交易当天被警方当场抓获。昨日,市五中院对此案开庭审理。
在昨日的庭审上,犯罪嫌疑人叶一江(音)称,他是搞收藏的,今年年初,他从广州打工回来,一姓童(音)的男子通过熟人找到他,说要些假币带到国外销售,叶表示手头没有但可以帮其打听,其间童多次打电话来询问假币的情况。今年6月6日,叶前往成都购买假币,花23万元购买了26万余元假美金。
6月8日,叶通知童等人到解放碑附近一茶楼进行交易,几人谈完事情后往大都会方向离开时,叶被赶到现场的警方当场抓获。庭审上,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与童一同前去购买假币的丁某的证言,丁向公安机关称,年初,他接到童的电话,说重庆有人弄假币给他,要是他们扮成买假的再去向公安举报,可以拿到很可观的奖金,童将情况向公安机关作了反映。公诉机关还出示了童的证言,童向公安机关称,他于今年初结识了叶一江,叶称自己是做票票生意的,主动向他提出可以做假币。
叶一江辩护律师当庭表示,童为了获得警方高额的举报奖金,扮成购假币者,多次与叶商谈购买假币,这起案件是典型的诱导性犯罪,童与本案有利害关系,请合议庭对其证言不予采信。
公诉机关答辩称,诱导性犯罪是指犯罪人本身没有犯罪意图,童、丁的证言都证实叶本身具有出售假币的意图,所以诱导犯罪的说法不成立。对于假币没有流入市场造成危害,这是警方破案迅速,不能把警方的功劳归功于犯罪嫌疑人。
(记者 杨玥 陈保发 实习生 张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