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的不肖子虐待老父,甚至用开水淋在父亲身上。日前,白云区法院以虐待罪判处该不肖子有期徒刑两年零九个月。
白云区法院审理查明,被害人老林(化名)与19岁的林小志(化名)是父子关系,共同居住在广州市白云区。
2005年至2007年5月期间,老林患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精神不正常。无业在家的林小志,脾气暴躁,逐渐开始厌恶、嫌弃患病父亲,经常持续性地对老林进行殴打、谩骂。
2007年4月至5月期间,林小志居然先后两次用开水和高温热水淋在他父亲的身上,致老林全身皮肤红肿、烫伤。5月20日中午1时许,老林在家中死亡。后经法医鉴定,老林是因为全身多处被烫伤后致肺部感染休克死亡。
2007年10月,白云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虐待罪向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白云区法院于近日以虐待罪判处林小志有期徒刑两年零九个月。 (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梁柳新 通讯员 云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