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中国第一个劳工NGO的缔造者廖晓峰红得发紫的时候,媒体却对他倒戈一击。当地媒体的报道称,廖晓峰收了打工仔的钱却不办事。
之后,廖晓峰悄然出走,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廖晓峰和他的“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昙花一现,存在不到半年,化为一个极具象征意义的符号。
廖的悲剧在劳工NGO和维权人士之间不断重演。12月4日,在深圳宝安区沙井某小区住宅楼里,维权人士朱兴银大声说,“我要清剿公民代理里的害群之马,让他们永不得翻身。”
像朱这样的维权人士通常又被称为“公民代理”。华南地区每年数以万计的劳动争议诉讼产生了巨大的诉讼市场,而持证律师收费昂贵,外来工根本无法负担高昂的诉讼费用。朱兴银说,据他掌握的数字,在珠三角地区活跃的公民代理至少有2000人。
在中国现行法律程序下,一个劳动诉讼案件很难在一年内得到解决,一个劳动诉讼可能把一个工伤工人磨练成一个出色的劳工法律专家。
这位四川省大竹县的农民不时强调自己的低学历和高水平,他说,“我虽然小学毕业,但打劳动争议‘官司’的水平比有些专业律师还要高。”
他说,每天找他打官司的人都在排队,他共代理了600多起“官司”,累计为农民工讨回工资、经济补偿金、工伤补助金等超过100万元,他自己每年收入不下20万元。
但更多的是混乱。今年三月,“公民代理”冯水清说只要2000元钱就可帮朱兴银搞定法官,赢得官司。朱兴银给了钱后,冯水清却消失了。
朱还在控告一名姓肖的女“公民代理”,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长期以他的劳动争议服务所名义招揽客人,并伪造了他的印章,诈骗钱财。
“公民代理都是居无定所,打一枪换个地方,经常有劳工被骗走血汗钱”,朱兴银说,这个队伍膨胀过快、永远良莠不齐。
“我不做事,每个月也可以拿到9000元的工资,”他目前是当地三家工厂的法律顾问,在上个月还买了一辆长安商务车。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帮劳工维权,也是他跟工厂维持关系,累积财富的筹码,他说,“对老板不能一棍子打死,他们死了,我们怎么活?”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局副局长许进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由于没有接受过专业的法律培训,农民工职业维权人员文化素质普遍不高,一般都是“夫妻店”、“兄弟帮”,背景复杂,流动性强。个别职业维权人为达到赚钱目的,鼓动员工集体上访、堵路、纠缠法官,严重影响投资环境。
“即便劳工维权NGO也存在种种问题,”通过对华南地区NGO的常期观察,黄岩博士说,“大部分NGO的自我完善能力较弱,财务不明晰。”
NGO作为一个组织已经具备了任何组织的弊病,有学者已经指出,中国的NGO精英化情结很严重,这也与NGO发展过程中的个人背景和社会条件有关,NGO能够从社会吸纳的资源十分有限。
被政府“收编”?
深圳市总工会拟在各街道成立工会维权服务中心,公民代理将作为律师助理进行维权工作
今年1月9日,深圳市公安、司法、劳动、地税、工商、城管等八个部门联手,打击“黑律师”,其矛头直指活跃在当地的公民代理。黄庆南的打工者中心也被列为“黑律师窝点”。
从1996年周立太在珠三角地区开展第一起工伤诉讼,这种站在法律空白地带为外来工奔走呐喊的声音,一直不为政府部门接受。2001年12月,龙岗区司法局认定周立太长期在龙岗区非法执业,并责令他立即停止非法执业行为。一审败诉后,周立太不服,上诉至深圳中院,仍被维持原判。
对立紧张的态度,在今年3月份有所松动。这10年间,劳工NGO和“公民代理”作为珠三角地区一股民间重要力量,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和生存空间。尽管对于政府来说,这股力量可能会演化成一种不稳定的因素,政府更希望把劳资冲突牢牢控制在内部干预的范围之内,与政治稳定保持一致。
广东省总工会副主席孔祥鸿认为,不能将“公民代理人”这一职业维权群体等同于“黑律师”、“土律师”,他们是农民工的一部分,一味“打压”不是办法。与其把“公民代理人”职业维权群体推向对立面,不如采取一定程序把他们“收编”在工会等部门。
深圳总工会有关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承认,年初整顿黑律师行动,“是受到了误导,总工会并没有参加实质性的打击。”
10月19日,深圳市总工会召集张治儒等16个“公民代理”,聚于深圳西乡大南湘酒楼召开座谈会。“开会的主题是,工会想了解民间维权者的个人情况和维权技巧,向我们取经”,张志儒说。
深圳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同信评价民间维权人士“做了很多政府应该做的事,推动了政府的工作,深圳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在法制建设方面在一步一步地完善,深圳的公民代理是起了一定推动作用”。
会议透露,早在6月份,针对公民代理问题,深圳市成立了三个调研小组。在一项初步计划中,深圳市总工会拟在各街道成立工会维权服务中心,计划把“这帮人”纳入,初定60人的名额,让他们作为律师助理进行维权工作。并提醒“这帮人”,不准和境外媒体接触;不准接受资助等。
朱兴银没有参加那次座谈,对于更多维权人士来讲,这是一项考验政府耐心的工程,“但不管怎么样,这个行业已经混乱不堪,至少需要一个监管机制。”
无助的伤者
劳工维权组织有效化解了劳资冲突,为劳工伸张正义,但他们的人身安全处于危险中
“打工者中心得罪过谁?”警察在医院询问黄庆南。但到目前为止,该案还没有什么新的进展。
黄庆南被砍后的三天,王鸿利代表深圳市总工会去医院探望。次日,记者在其办公桌上发现一份对“深圳维权人士被砍”事件的调查报告。王表示,正在向市委领导汇报,“目前不便发表看法。”
在政府态度有所明朗的同时,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却搅动了珠三角地区维权人士和企业之间的矛盾。
根据新法,企业在雇佣和解雇员工时将面临更为严格的监管,其中一条规定:已经为企业连续服务十年的员工有权签署“无固定期限合同”。尽管“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意味着终身雇佣制,但对于企业而言挑战良多。
进入9月以来,政府和媒体发动宣传攻势,而NGO和民间维权人士则尤为积极。新法实施之前的劳资关系也日趋紧张,时有企业裁员消息传出。其中,以11月份,深圳华为将7000多名工作满8年的老员工,赶在2008年元旦之前,“主动辞职”,再“竞业上岗”最为引人注目。
黄庆南的“打工者中心”从9月底开始宣传,到10月份,共接待咨询347人次。
打工者中心,这个开在龙岗龙东社区的马路边的小门面,没有金字招牌,也无独特之处。境外基金的扶助,使得它以一种异常低调的方式,在那里待了7年。10月11日晚上,3个手持钢管的年轻人将店门口的玻璃门和卷闸门砸烂后,扬长而去。到11月14日晚上,暴行再度上演,几名手持钢管男子再度将“愤怒”发泄到店内的办公桌和玻璃门上,一名男子在行凶后叫喊:“我叫你们开不了店。”在黄庆南被砍前一天,被砸碎的四扇玻璃门才刚刚装好。
今年8月,中山大学一位大三女生在该中心做社会实践调查,近距离观察了30天,她描述那里的工作日程时说,“每周两次去医院探访工伤病友,两次去工厂和工人聊天,宣传法规。期间还组织一些工人代表去公园游玩,探讨劳工法律问题。”
打工者中心与“公民代理”的区别在于,中心不直接参与工人维权,只是提供法律或程序上的咨询。“黄庆南是个很乐观的人,也很善良,除了在听到工友讲述悲惨遭遇时显得十分烦躁,大多数情况下,脾气很好”,这位观察者说。
上周,黄岩和他的博士生时期的导师去深圳看望了黄庆南。黄岩回来时说,那条腿即便恢复,也将失去功能。
早在2004年,黄岩撰写他的博士论文时就阐发了民间劳工维权组织的意义:“在‘国家力量撤退’时,这些组织的活动有效地化解了劳资冲突,为劳工伸张正义。”
黄庆南和他的找工者中心为劳工提供了庇护,可是,谁来为他的那条脚提供安全保障?(记者 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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