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的四川保安廖晓峰文化素质并不高,但他在1998年注册了国内第一个劳工NGO.那时,他身后的珠三角从全国吸引了4000多万劳工,也带来了占全国30%以上的劳动争议案件。
1996年12月,廖晓峰替老乡讨回第一笔工伤赔偿金,之后,他开始代理一些工伤案件,并收取相应的代理费,渐渐地有些“专业户”的味道了。
1998年8月1日,廖晓峰在广州番禺成立“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决意为打工者提供更多的法律服务。此时,他的巴蜀老乡周立太律师正在珠三角为劳工奔走呼告。当廖兴冲冲地去办理营业执照时,工商部门却因廖晓峰未取得律师证,只批准“代理文书处理”,强调“不含法律咨询”。
“这也是所有NGO面临的问题,”黄岩的调查论文认为,“因为中国法律对NGO注册登记方面限制得非常严厉。劳工机构想以公开的劳工服务或劳工自我组织等名义注册基本上不可能。”
2004年,湖南洞口人张志儒和几名志同道合者在深圳筹备外来工协会,他们先去找工会合作,被告知这种事是坚决不支持的,因为中国有工会组织。后来张志儒写信给深圳市市长,市长批示给民政局,张志儒拿着市长的批示去找民政局,满以为这下肯定能批下来,却没想到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说,“这事绝对不能批给你们,谁批给你们谁就要下台的。”
至今也是如此,在珠三角地区,劳工机构大部分是以个体工商户注册的,有一些根本就没有注册。张志儒的外来工协会终究没批下来,只能注册了一家“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但张仍执拗地挂起了深圳外来工协会的牌子。
外来工协会宣称,凡是加入该服务部的工人会员可获得法律支持。它的目标是,三年后在珠三角地区的每一个工业园和镇区都有服务部的分支,发展5万名会员。
在张志儒看来,劳工维权组织将对外来工与资方的矛盾起到纾解作用。但政府显然并不这么想。珠三角的劳工组织绝大多数接受了境外基金的资助,这也决定了政府对NGO的态度。“总觉得有人在不放心地看着我们。”张志儒说。
近年来NGO的境况还是有所好转。“帮助工人理性维权,他们的行动逐渐得到政府默认或许可,”一位NGO人士介绍说。
但在2006年,深圳市人大会议期间,深圳外来工协会与其他几家劳工机构联合发起一个万人签名活动,要求当地人大修改关于劳动仲裁收费的相关法律规定,他们积极与人大代表联系,尝试在体制内发出自己的声音。
但张志儒们没有在人大代表里那里找到代言人,他的深圳外来工协会的牌子被强行取下。
劳动部门的牌子也被愤怒的农民摘下来了。2006年12月26日,工人张百宁因不满其讨薪诉求被驳回,一怒之下将悬挂在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在大厦门口的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招牌摘走;2007年2月5日,龙岗区劳动局招牌,再次被一群讨薪半年无果的工人摘走。
这些事情的发生足以让劳工维权组织的领头人们对企业工会的作用嗤之以鼻。“它的存在仅仅是某种宣传的需要。”刘开明说。在珠三角外来工领域,工会被称之为“聋子的耳朵”。
“劳工权益被大量侵犯,症结在于政府缺位,工会无为,”刘开明认为,在此背景下,民间劳工维权组织正起着“补缺”的作用。据介绍,刘所领导的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现已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劳工NGO,与黄庆南等劳工NGO不同,他们在寻求一种更为宽广的道路,“与外来工维权个案相比,劳工组织为工人建立一个表达自己利益的平台也许更有意义。在这里劳工可以平等地与老板对话、沟通,更有可能促使劳资双方达致双赢。”
在广东开平兴达公司,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与SAI8000认证机构在工厂中建立了“员工委员会”。作为工人与企业沟通的渠道,员工委员会不仅有效地提高了工厂管理效率,得到了工人的肯定和认同,还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反响,兴达公司的员工委员会代表多次到其他工厂传播经验。
尽管对这一模式在珠三角地区能否全面推广,政府还一言未发,刘开明仍信心十足。他说,珠三角民间劳工NGO多年来的探索,为化解劳资冲突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益参考,“对政府而言,理性面对并接纳民间创造,这是一种创新制度的开始。”
膨胀过快 良莠不齐
由于没有接受过专业的法律培训,劳工维权人员文化素质普遍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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