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犯罪分子减刑,公安机关开来假的“重大立功表现”,法院竟也认假为真,本来应该被严惩的罪犯竟被横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免予刑事处罚,不过随着上级法院对犯罪分子的判决纠正,基层公安、法院两部门的6名执法干部也得到相应的处罚。
记者昨日从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访了解到,备受关注的榆林市靖边县原林业局长高玉川贪污一案有了终审结果,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纠正了横山县法院一审对高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终审判决高玉川犯有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原来,原靖边县林业局长高玉川在担任靖边新城乡党委书记期间,长庆油田征用了该乡黑龙沟村部分土地,将23万补偿款转交新城乡,委托时任党委书记的高转交农民。奇怪的是高直接将部分钱款据为己有。2002年年底村民开始反映,2004年榆林市检察机关开始立案侦查,2005年7月17日侦查终结,指定由横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但蹊跷的是,案件一直拖到今年9月份才被横山法院开庭审理,审理认定高有贪污8万元的事实,但却以“有重大立功表现,免予追究刑事处罚”。
如此重大的案件竟被一审法院免予刑事处罚,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群众开始大规模举报。11月16日,由省政法委牵头,省检察院、省高院等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驻靖边。与此同时,榆林市政法委也组织了3个调查组对高玉川的案件前后进行重新调查。记者昨日从榆林市纪检委采访了解到:调查结果显示高的“重大立功表现”证据确为伪造。横山县3名直接参与办案的法官已被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予记过处分,其中1名案件主办法官被行政记大过。而靖边县公安局涉嫌为高玉川作立功表现伪证的3名干警已被停职检查,具体责任仍在调查中。(记者 贺宝利)